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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統計考試科目
專業科目多為曾修過經濟學、統計學等科目或相關科系的考生接觸過,只要付出時間研讀,上榜機會很高。統計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類科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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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統計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
3.統計學 ◎4.經濟學 5.資料處理 6.抽樣方法與迴歸分析 |
四等統計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3.統計學概要 ※4.經濟學概要 5.資料處理概要 |
地方特考統計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統計類組因為需要較專業的科系背景,與其他類科相形之下,報考人數可說是屈指可數,對曾修過經濟學、統計學等科目或相關科系的考生是一大優勢。
三等學歷條件 | 大學以上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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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學歷條件 | 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
地方特考統計工作內容
統計工作內容為數據分析,適合邏輯清晰且對於統計分析工作有興趣的人報考。大數據時代崛起,數據分析師卻尚未普及,公家部門是你有保障的選擇。
分發單位 | 縣市政府各局(處)統計室、主計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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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質 | 辦理主計業務、調查數據的整理與分析。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地方特考薪水待遇»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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