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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考試日期與資格/教師檢定合格教師證書

教師資格考試從110年度起新增綜合題型,透過貼近教學現場的命題情境,評量考生是否能對應學習經驗,進行跨科目、跨領域知識的整合,考生須針對問題情境提出自己的論述及見解。

快速導覽目錄

教師資格考試日期

115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簡章
報名日期 115/04/09 - 115/04/16
筆試日期 115/06/14 - 115/06/14
簡章下載 115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簡章
115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第2次教師資格考試簡章
報名日期 115年11月底
筆試日期 116/01/27 - 116/01/27
114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簡章
報名日期 114/04/10 - 114/04/17
筆試日期 114/06/15 - 114/06/15
簡章下載 114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簡章
113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
報名日期 113/04/11 - 113/04/18
筆試日期 113/06/16 - 113/06/16
簡章下載 113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

師培公費生修業年限

一、一般規定:

二至四年為限,自費生以在職生身分報考者,未於規定之修業期限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得酌予延長其修業期限,最高以 2 年為限。

二、公費生公費年限規定:

  1. 公費年限依教育部核定本校師資培育公費生名額、縣市政府公費生需求及「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規定辦理。
  2. 依教育部「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第 5 條第 3 項規定,碩士級公費生公費受領年限為二年。但依中央、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公費師資需求,得延長或縮短公費受領年限者,其公費受領之年數,應配合中央、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公費師資需求延長或縮短之。

師培公費生資格條件

一、共同規定: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須具下列學歷(力)資格之一:
    (1)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含應屆畢業生),取得學士學位者。
    (2)於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
    (3)符合教育部訂定「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具報考碩士班一年級資格者。
    (4)本招生管道不招收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七條報考之考生。

二、特殊規定:

  1. 報考「原住民籍國小教師一般類」、「原住民籍國小教師英語類」各類組考生,應具有原住民籍身分。
  2. 報考「自費生類」得以符合教育部訂定「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具報考碩士班一年級資格身份報考,錄取後於入學時繳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資料不符規定者取消入學資格。

※各招生類組另訂有「報考資格附加規定」,考生除應符合報考資格「共同規定」、「特殊規定」外,並應同時符合各類組之「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招生類組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一般國小教師類

招生類別 應具備各項報考資格
一般 A 類
  1. 學士學位或碩(博)士學位學歷(力)者。
  2. 完成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幼兒園)半年教育實習之證明文件。
  3. 全民英檢中級初試(聽、讀)通過之英語能力或具備 CEFR 語言參考架構 B1 級以上相同等級之英語能力。
一般 B 類
  1. 學士學位或碩(博)士學位學歷(力)者。
  2. 全民英檢中級初試(聽、讀)通過之英語能力或具備 CEFR 語言參考架構 B1 級以上相同等級之英語能力。
自費生類
  1. 學士學位或碩(博)士學位學歷(力)者。
  2. 全民英檢中級初試(聽、讀)通過之英語能力或具備 CEFR 語言參考架構 B1 級以上相同等級之英語能力。

原住民籍國小教師一般類

招生類別 應具備各項報考資格
泰雅族語
  1. 原住民籍身分。
  2. 學士學位或碩(博)士學位學歷(力)者。
  3. 泰雅族語之中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
阿美族語
  1. 原住民籍身分。
  2. 學士學位或碩(博)士學位學歷(力)者。
  3. 阿美族語之中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
排灣族語
  1. 原住民籍身分。
  2. 學士學位或碩(博)士學位學歷(力)者。
  3. 排灣族語之中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
布農族語
  1. 原住民籍身分。
  2. 學士學位或碩(博)士學位學歷(力)者。
  3. 布農族語之中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
卑南族語
  1. 原住民籍身分。
  2. 學士學位或碩(博)士學位學歷(力)者。
  3. 卑南族語之中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
賽德克族語
  1. 原住民籍身分。
  2. 學士學位或碩(博)士學位學歷(力)者。
  3. 賽德克族語之中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
鄒族語
  1. 原住民籍身分。
  2. 學士學位或碩(博)士學位學歷(力)者。
  3. 鄒族語之中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
賽夏族語
  1. 原住民籍身分。
  2. 學士學位或碩(博)士學位學歷(力)者。
  3. 賽夏族語之中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

原住民籍國小教師英語類

招生類別 應具備各項報考資格
泰雅族語
  1. 原住民籍身分。
  2. 學士學位或碩(博)士學位學歷(力)者。
  3. 泰雅族語之中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
  4. 全民英檢中級初試(聽、讀)通過之英語能力或具備CEFR 語言參考架構B1級以上相同等級之英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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