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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戶政考試科目
戶政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類科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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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戶政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
◎3.行政法 4.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5.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6.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
四等戶政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3.行政法概要 4.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5.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
地方特考戶政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戶政類組只要符合學歷限制,即可報考,沒有科系限制,加上缺額眾多,是許多非本科系考生熱門選項之一。
三等學歷條件 | 大學以上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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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學歷條件 | 高中職以上學歷。 |
地方特考戶政工作內容
戶政主要辦理戶籍登記受理及證明文件核發、健保卡補發代收案件申請等綜合櫃台及加值服務等。
分發單位 | 鄉鎮市區戶政事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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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質 | 辦理戶籍行政相關工作、戶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地方特考薪水待遇»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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