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特考»調查局特考報名及調查局常見問題一覽
「調查局特考」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的簡稱,調查局(簡稱MJIB),是政府的犯罪偵查與情報機構,隸屬於法務部之下。調查局負責的事務包括防制內亂與外患、保護國家機密、貪瀆和賄選的調查,以及毒品、組織犯罪、經濟犯罪與洗錢防治等工作,調查局因負有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重大責任,屬於「特殊行業」,因此在報考年齡上有30歲以下的限制。
調查局特考日期
| 115年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簡章 | |
|---|---|
| 報名日期 | 2026/04/28 - 2026/05/07 |
| 筆試日期 | 2026/08/08 - 2026/08/10 |
| 簡章下載 | 115年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簡章 |
| 114年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 | |
|---|---|
| 報名日期 | 2025/04/29 - 2025/05/08 |
| 筆試日期 | 2025/08/09 - 2025/08/11 |
| 簡章下載 | 114年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 |
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特考為具高度挑戰性與優渥待遇的專業公職,年齡限制為 18 至 30 歲,起薪因包含專業加給,可達新臺幣 6 萬至 8 萬元以上。本項考試採三試制,每年 4 至 5 月報名,第一試筆試於 8 月舉行,通過後陸續進行第二試體能測驗(11 月)與第三試口試(12 月),皆須通過考驗方能錄取。
115年調查局特考時程
| 項目 | 考試時程 |
|---|---|
| 報名日期 | 115.04.28(二)至 115.05.07(四)下午 5 時止。 |
| 筆試日期 | 115.08.08(六)至 08.09日(日) |
| 體能測驗 | 115.11.21(六)至 11.22(日) |
| 口試日期 | 115.12.26(六) |
| 放榜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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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費 | 筆試 1,800 元;體能測驗 1,000 元;口試 1,500 元。 |
| 考場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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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歲以(算至考試前一日),30歲以下(算至報名前一日),具有應考資格表所列資格,且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得應本考試。
應考資格
| 考試等別 | 應考資格 |
|---|---|
| 調查局三等 |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調查局四等 |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備註 | 服志願役者須於本考試筆試考畢之次日起 4 個月內退伍,並持有權責單位發給之證明文件,始得報考。 |
體檢標準
報考調查局特考有相關體格規定,第一試錄取後須繳交體格檢查表,檢查項目包括體格指標(BMI)、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肺部檢查、肢體功能、五官情形,及其他相關項目等。調查局特考體格檢查標準,看這篇↪調查局特考體格標準一覽
調查局工作內容
調查局考試錄取人員,由法務部調查局幹部訓練所訓練1年,成績及格者,分發該局及所屬各機關(含山地、離島等偏遠地區)服務,從事反制敵諜滲透、檢肅貪污、防制重大經濟及洗錢犯罪以及查緝毒品等國家調查官工作,無分男女性別、報考組別或從事之調查工作類型,必須服從命令,接受任務指派。
調查局鼓勵調查人員接受各項職務歷練,以豐厚完整調查工作資歷,故原則上新進調查人員須接受外勤第一線工作歷練,將自身專業運用於調查工作上,其中資訊科學、電子科學、醫學/化學鑑識、營繕工程組及調查工作組選試特殊語文之錄取人員,於外勤歷練後,應配合該局業務需要調任相關專業內勤單位服務,部分錄取人員可能於結業分發後直接派任相關專業內勤單位服務。
調查局考試方式
調查局考試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分三試舉行(筆試、體能測驗、口試);五等考試分二試舉行(筆試、體能測驗)。詳細內容請看這篇↪調查局特考考試科目一覽
筆試測驗
| 考試等別 | 應試科目 |
|---|---|
| 調查局三等 | 普通科目 2 科(國文、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 + 專業科目 4 科。 |
| 調查局四等 | 普通科目 2 科(國文、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 + 專業科目 3 科。 |
| 調查局五等 | 普通科目 2 科(國文、公民與英文) + 專業科目 2 科。 |
| 歷屆試題 | ↪調查局特考考古題 |
體能測驗
第二試體能測驗以心肺耐力測驗 1,200 公尺跑走測驗之。其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 5 分 50 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 6 分 20 秒以內。
考試地點
- 分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六考區舉行。
- 第二試體能測驗、口試及第三試口試僅設臺北考區。
調查局特考錄取受訓
調查局考試不分組別與性別,錄取後均須進入幹部訓練所,接受為期一年的完整養成教育。訓練合格者,將派駐至本局各外勤單位(含山地、離島等偏遠地區),從事反制敵諜、肅貪、防制重大經濟與洗錢犯罪及緝毒等工作。由於外勤調查任務繁重,必須具備優異的體能與堅毅的特質,方能通過嚴格訓練並勝任職務。
訓練期間
| 考試等別 | 訓練期間 |
|---|---|
| 三等考試 | 計 1 年,於榜示後 1 個月內實施。 |
| 四、五等考試 | 計 6 個月,於榜示後 1 個月內實施。 |
津貼支給標準
三等考試錄取者比照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俸給標準。
- 俸點:比照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 370 俸點。
- 加給:比照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委任第五職等月支數額。
四等考試錄取者比照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俸給標準。
- 俸點:比照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 280 俸點。
- 加給:比照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委任第三職等月支數額。
五等考試錄取者比照委任第一職等本俸一級俸給標準。
- 俸點:比照委任第一職等本俸一級 160 俸點。
- 加給:比照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委任第一職等月支數額。
綁約限制
調查局考試及格人員,自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六年內不得轉調法務部及其所屬機關以外機關任職。
調查人員與警察人員差異
司法特考職組職系分為「法務/司法行政」及「刑事鑑識/法醫」,後者設有三等公職法醫師、鑑識人員2類科,其餘類科為司法行政職系類科。
| 類科 | 調查人員 | 警察人員 |
|---|---|---|
| 隸屬機關 | 法務部 | 內政部 |
| 工作內容 | 法務部調查局主要掌理國家安全及國家利益之調查、保防事項,屬於國家的司法調查機關。 | 警察分為消防、交通及社會治安三大勤務,警察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其工作內容較繁雜。 |
| 任用考試 | 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 | 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
| 年齡限縐 | 年滿18歲以上,30歲以下。 | 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
| 招考類別 | 調查工作組、法律實務組、財經實務組、化學鑑識組、醫學鑑識組、電子科學組、資訊科學組、營繕工程組等。 | 行政警察、外事警察、犯罪防治、消防警察、資訊管理、警察法制、行政管理、消防警察、水上警察等類別。 |
| 考試方式 | 筆試»體能測驗»口試 | 筆試»體能測驗 |
| 分發單位 | 調查局及所屬外勤單位 | 警政署及屬各警察機、消防署及所屬機關、海岸巡防署及所屬海洋巡防總局。 |
司法機關有那些
法務部所屬機關可略分為檢察、調查、廉政、行政執行、矯正五大系統。
直屬機關包括最高檢察署(指揮監督各級檢察署檢察事務)、臺灣高等檢察署(轄屬各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各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轄屬金門地方檢察署)、調查局(轄屬各調查處、站)、行政執行署(轄屬各分署)、廉政署 、矯正署(轄屬各監獄、看守所、戒治所、技能訓練所、少年觀護所、少年矯正學校)、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等。詳細資訊可到法務部官網瀏覽↪法務部所屬機官介紹
調查局特考常見問題
以下整理考生社群最熱門的『調查局人員』常見疑問,幫你秒懂調查局特考報考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