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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衛生技術考試科目
衛生技術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類科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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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衛生技術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
3.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4.公共衛生學 5.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6.公共衛生政策、衛生行政與法規 |
四等衛生技術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3.食品衛生與安全概要 4.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 5.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
地方特考衛生技術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考,衛生技術應考資格具專業辨識度,競爭人數相對較少。
三等學歷條件 | 大學以上學歷,口腔醫學、土壤環境科學、中醫學、中藥資源、公共衛生、分子生物、分子與細胞生物、分子醫學、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產生物、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牙醫學、生化工程、生化科技、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化學、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技術與化學工程、生物系統工程、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訊、生物資源、生物資源技術、生物農業科技、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物藥學、生理學、免疫學、材料科學與工程、保健營養、毒理學、流行病學、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暨釀造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家政、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畜牧、畜牧獸醫、畜產、病理學、動物、動物科學、博物、植物、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與生化學、微生物學、農業化學、農業生物技術、農藝、衛生教育、檢驗技術、營養、營養科學、環境醫學、職業安全與衛生、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技術、醫學檢驗生物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獸醫、獸醫微生物、藥理暨毒理學、藥理學、藥學、護理、護理助產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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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學歷條件 | 工業、農業、海事(水產)、醫事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工科、農科、海事(水產)科、醫事科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工科、農科、海事(水產)科、醫事科或其他工科、農科、海事(水產)科、醫事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
地方特考衛生技術工作內容
地方特考衛生技術為分區報名、分區錄取及分發,與高普考則全國統一分發不同;因此地方特考很適合想就就近在家鄉、或者有屬意想待在哪個城市的考生。
分發單位 | 縣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安全處、鄉鎮市區衛生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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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質 | 辦理全民健康保險、管理醫事業務及健康照護、防治傳染病、促進國民健康、管理食品藥物及中醫藥相關事項。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地方特考薪水待遇»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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