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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審計工作內容
審計部獨立行使職權採一條鞭制,由中央直接管轄,較不會受到其他單位不當干預。由於面對的是充滿數字的財務資料,擁有正直公正的原則和細心、謹慎態度的人,最適合從事財務審計工作。審計工作內容包含監督各機關預算之執行、財務收支審核、決算審定、財務上違法失職行為之稽察、財務效能之考核、財務責任之核定及審計行政管理等。審計工作項目包括:
- 監督預算執行-包括分配預算及支付法案之查核、銓敘機關所送與監督預算執行有關案件之核辦等。
- 審核財務收支-包括會計報告及憑證之審核、財務收支之抽查及專案調查等。
- 查核半年結算。
- 審定決算-各機關決算之審核、總決算之審核及編報。
- 稽察財務上違法失職行為。
- 考核財務效能。
- 核定財務責任。
- 核辦聲復、聲請覆議、再審查及覆核案件;會計憑證、簿籍、報表等會計文書移交保管或銷燬案件。
高考審計考試科目
高考(三級)審計類科的應試科目包含2科共同科目(國文、法緒與英文)及4科專業科目。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 類科 | 高考審計 |
|---|---|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作文非選擇題,其餘選擇題)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選擇題) |
| 專業科目 | ◎3.審計學(包括政府審計)(申論題+選擇題) ◎4.財政學(申論題+選擇題) ◎5.政府會計(包括會計審計法規)(申論題+選擇題) ◎6.中級會計學(申論題+選擇題) |
| 歷屆試題 | ↪高考審計考古題 |
高考審計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考。曾修習相關科目如政府會計、審計學、財報分析的考生。本科系畢業的考生最適合報考且應試科目較專業,競爭人數相對較少。
| 年齡限制 | 年滿18歲者。 |
|---|---|
| 學歷資格 |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
| 薪資待遇 | 審計薪水,請參閱«↪高普考薪水待遇»。 |
| 分發單位 | 司法院財務審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各部會所屬財務審計室、各政府機關及國立學校財務審計室,主要是辦理財務審計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 綁約限制 | 錄取人員自取得及格資格起,3年內不得轉調至原分發機關(含所屬單位、學校)以外之其他機關任職。 |
國考審計投考組合
準備審計,同時報考高考與關務特考,一次準備,二次上榜機會。
高考/三等投考組合
| 項目 | 高考三級 | 關務三等 |
|---|---|---|
| 類科(組) | 審計 | 關稅會計 |
| 考試時間 | 每年七月 | 每年四月 |
| 專業科目 | 1.審計學 2.財政學 3.政府會計 4.中級會計學 |
1.外國文 2.審計學 3.中級會計學 4.政府會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