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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行政工作內容
智慧財產行政類科的工作,旨在保障商標權與消費者權益,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促進工商企業的健全發展,同時保護著作人的著作權,兼顧社會公益,推動文化發展。主要負責商標與著作權相關的行政事務,並就相關法規的制定、修訂及國際事務的協調與推動,從事計畫擬定、協調聯繫、研究分析與政策擬制等工作。智慧財產行政工作項目包括:
- 商標行政事項及爭議之處理。
- 著作權行政事項及爭議之處理。
- 商標、著作權相關法令之擬制及解釋。
- 辦理商標、著作權國際事務。
- 規劃及辦理智慧財產權教育宣導及教育訓練。
智慧財產行政考試科目
高考三級智慧財產行政類科的應試科目包含2科共同科目(國文、法學緒論與英文)及4科專業科目。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 類科 | 高考智慧財產行政 |
|---|---|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作文非選擇題,其餘選擇題)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選擇題) |
| 專業科目 | ◎3.行政法(申論題+選擇題) ◎4.民法(申論題+選擇題) 5.公平交易法(申論題) 6.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申論題) |
| 歷屆試題 | ↪高考智慧財產行政考古題 |
高考智慧財產行政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符合學歷限制即可報考。考科多為法學相關,若為法政學群的考生,在準備上更具優勢。
| 年齡限制 | 年滿18歲者。 |
|---|---|
| 學歷資格 |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
| 薪資待遇 | 智慧財產行政薪水,請參閱«↪高普考薪水待遇»。 |
| 分發單位 | 濟部智慧財產局。 |
| 綁約限制 | 錄取人員自取得及格資格起,3年內不得轉調至原分發機關(含所屬單位、學校)以外之其他機關任職。 |
國考智慧財產行政投考組合
準備智慧產行政,同時報考高考與司法特考,一次準備,二次上榜機會。「智慧產行政」與「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兩類科皆屬「法律專業類組」,準備核心均為民法與行政法,能有效節省基礎法科的重複學習時間。
- 智慧財產行政:重心在於「智財法體系」(專利、商標、著作權)與「公平交易法」,強調規範分析與行政法理運用。
-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重心在於「刑事法體系」(刑法、刑事訴訟法),強調偵查實務與程序運作。
高考/三等投考組合
| 項目 | 高考三級 | 司法三等 |
|---|---|---|
| 類科(組) | 智慧財產行政 |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
| 考試時間 | 每年七月 | 每年八月 |
| 專業科目 | 1.行政法 2.民法 3.公平交易法 4.智慧財產法規 |
1.行政法 2.刑法 3.智慧財產權法 4.刑事訴訟法 5.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 6.強制執行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