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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法制考試科目
法律本科系應考最具優勢,只要方法對,用心研讀就能考取,法制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類科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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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法制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
◎3.行政法 4.立法程序與技術 ◎5.民法 6.刑法 7.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 |
高考法制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不限科系,符合考試規定即可報考。考科多為法學相關,若為法政學群的考生,在準備上更具優勢。
高考資格 |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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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限制 | 18歲以上。 |
高考法制工作內容
法制人員能參與法規擬定和政策形成,具有高視野及成長,能培養自身成為優秀人才。法制工作內容較單純,上下班時間較固定,和一般公務人員作息相同,對於喜歡固定型態工作的人十分具有吸引力。
分發單位 | 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所屬機關(構)、縣市政府法制局、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各鄉鎮市區公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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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受理訴願及國家賠償、法制相關業務業務、辦理法制作業、公平交易法規之研擬解釋及案件調查處理。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高普考薪水待遇»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