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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原住民族行政工作內容
原住民族行政職責主要對原住民族各項政策、制度、法規與計畫之擬訂暨原住民族事務之推動,工作項目包括:
- 辦理原住民族政策、制度、法規與計畫之擬訂。
- 原住民族自治事項之規劃、監督、指導與執行。
- 各原住民族族群關係處理。
- 辦理原住民族語言、教育、文化、民俗祭儀與技藝之研究、傳承、人才培育、原住民族傳播媒體、文化團體與文化活動之推動獎助。
- 辦理原住民衛生保健、社會福利、職業訓練、就業服務。
- 其他有關原住民族業務之協調事項。
高普考原住民族行政考試科目
高考(三級)原住民族行政類科的應試科目包含2科共同科目(國文、法緒與英文)及4科專業科目;普通考試(普考)原住民族行政類科的應試科目包含2科共同科目(國文、法緒與英文)及3科專業科目。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高考原住民族行政科目
| 類科 | 高考原住民族行政 |
|---|---|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作文非選擇題,其餘選擇題)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選擇題) |
| 專業科目 | ◎3.行政法(申論題+選擇題) ◎4.行政學(申論題+選擇題) 5.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申論題) 6.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申論題) |
| 歷屆試題 | ↪高考原住民族行政考古題 |
普考原住民族行政科目
| 類科 | 普考原住民族行政 |
|---|---|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作文非選擇題,其餘選擇題)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選擇題) |
| 專業科目 | ※3.行政法概要(選擇題) 4.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概要(申論題) 5.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概要(申論題) |
| 歷屆試題 | ↪普考原住民族行政考古題 |
高普考原住民族行政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考。
| 年齡限制 | 年滿18歲者。 | |
|---|---|---|
| 學歷 | 高考 |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
| 普考 |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 |
| 薪資待遇 | 原住民族行政薪水,請參閱«↪高普考薪水待遇»。 | |
| 分發單位 | 中央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地方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原住民事務行政局(處、事務所、委員會)或民政處及鄉鎮市區公所辦理原住民事務單位。 | |
| 綁約限制 | 錄取人員自取得及格資格起,3年內不得轉調至原分發機關(含所屬單位、學校)以外之其他機關任職。 | |
國考原住民族行政投考組合
準備原住民族行政,同時報考高考、普考與地方特考,一次準備,三次上榜機會。
高考/三等投考組合
| 項目 | 高考三級 | 地特三等 |
|---|---|---|
| 類科(組) | 原住民族行政 | 原住民族行政 |
| 考試時間 | 每年七月 | 每年十二月 |
| 專業科目 | 1.行政法 2.行政學 3.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 4.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 |
1.行政法 2.行政學 3.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 4.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 |
普考/四等投考組合
| 項目 | 普考 | 地特四等 |
|---|---|---|
| 類科(組) | 原住民族行政 | 原住民族行政 |
| 考試時間 | 每年七月 | 每年十二月 |
| 專業科目 | 1.行政法概要 2.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概要 3.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概要 |
1.行政法概要 2.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概要 3.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概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