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導覽目錄
高普考林業技術工作內容
林業技術類科主要為保育國家森林及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物多樣性與自然生態之平衡,發揮森林公益及經濟效用,工作項目包括:
- 森林政策、經營規劃與資源調查。
- 森林管理及保護。
- 集水區經營及保土治水。
- 森林培育及林產開發利用。
- 森林育樂發展。
- 森林生物多樣性保育。
高普考林業技術分發單位
- 分發單位: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暨所屬機關、林業試驗所、國家公園管理處、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大學實驗林管理處、退輔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及鄉(鎮、區、市)公所等。
- 薪資待遇:林業技術薪水,請參閱«高普考薪水待遇»。
高普考林業技術考試科目
高普考林業技術考試科目分為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共同科目包括國文(作文與測驗)、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與英文。高考專業科目為森林生態學、育林學、森林經營學、林產學;普考專業科目為森林生態學概要、林產學概要、育林學概要、森林經營學概要。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高考/林業技術科目
類科 | 高考/林業技術 |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
專業科目 | 3.森林生態學 4.育林學 5.森林經營學 6.林產學 |
普考/林業技術科目
類科 | 普考/林業技術 |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專業科目 | 3.森林生態學概要 4.林產學概要 5.育林學概要 6.森林經營學概要 |
高普考林業技術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考。
年齡限制 | 年滿18歲者。 |
---|---|
高考資格 | 大學以上學校土地資源、木材工業、木材科學暨工藝、木材科學與設計、水土保持、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源、生物醫學科學、生態暨演化生物、自然資源、自然資源管理、自然資源應用、昆蟲、林產加工、林產科學、林產科學暨家具工程、林業、林業暨自然資源、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蟲害、植物醫學、園藝、微生物、資源保育、資源管理、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科學、觀光暨遊憩管理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
普考資格 | 農業職業學校或高中以上學校或其他農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