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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金融保險考試科目
金融保險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類科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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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金融保險 | ◎1.基礎能力測驗(作文40%、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 | ◎2.會計學 3.貨幣銀行學 4.保險學 5.財務管理與投資學 |
四等金融保險 | ◎1.基礎能力測驗(作文40%、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 | ◎2.會計學概要 3.貨幣銀行學概要 4.保險學概要 |
身心障礙特考金融保險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領有由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符合考試規定即可報考。
三等資格 |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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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資格 | 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
特殊限制 | 領有由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年齡在18歲以上者。 |
身心障礙特考金融保險工作內容
金融保險類科工作內容橫跨金融、保險和證券期貨三大範疇,因此事務種類可說是非常多樣,工作具有高度專業性,能培養出具有財經專長的優秀文官。
分發單位 | 中央銀行、中央健保局、動產質借處、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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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承辦全民健康保險業務、金融保險、櫃檯服務、外勤金融檢查、辦理質物鑑定、估價、核貸及電腦處理或現金交付及保管等業務。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身心障礙特考薪水待遇»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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