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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調查官考試科目
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第二試為口試,採個別口試方式。
類別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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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家事調查官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3.民法總則與親屬、繼承編 4.家事事件法 5.心理學 6.家庭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包括家庭暴力) 7.諮商與輔導 8.調查與訪談實務 |
家事調查官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
年齡限制 | 年滿18歲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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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資格 |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家事調查官工作內容
三等家事調查薪資約63,000元。(薪資中會扣除預扣所得稅、公保費、健保費、退撫基金或勞退金等相應減項,實際可支取的薪資金額,以分發報到的機關核算為準)
分發單位 | 少年及家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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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協助法官調查分析家庭紛爭形成的緣由,法官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命家事調查官,調查特定事項,包括蒐集資料、履行勸告,並提出調查報告、出庭陳述意見,或協調連繫社會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關或其他必要之協調措施。 |
錄取薪資 | 約 63,000 元。 |
家事調查官常見問題
以下整理了Dcard和PTT平台上有關家事調查官的常見問題與解答,提供做為參考。
Q
什麼是家事調查官?
家事調查官是根據法官的指示,專責調查家事事件中的特定事項並提出報告,以協助法院了解真正的問題。根據相關法規,需要具備社工、教育、心理、輔導或法律等專業知識,以協助法官妥善處理家事案件。也有責任連結適當的社會資源,以確保當事人能夠得到必要的協助和輔導。
Q
家事調查官做哪些工作?
家事調查官工作內容包括調查家事事件事實、蒐集資料後提報。評估未成年子女身心狀況、溝通能力,提供親職教育、親子關係輔導、心理諮詢或轉介醫療。開庭陳述意見,裁判後勸告債務人履行債務。協調社會、福利機關,提供必要協助。
Q
家事調查官受訓多久?
家事調查官錄取後,需受專業訓練與實務訓練合計為4個月,共分3階段,其中第1階段及第3階段為專業訓練,合計約為9週,其餘期間為實務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