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錄事考試科目/錄事資格與工作內容
「錄事」可分為法院錄事與檢察署錄事,工作內容與書記官較為密切,可說是書記官的行政助理,比如協助書記官寄發傳票及判決書、製作判決書正本等事項,皆是其工作範圍。工作內容以行政、文書處理為主,使非法律系學生及社會大眾皆可輕鬆進入法院任職,一圓司法公職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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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事工作內容
在司法行政體系中,法院錄事(職等為委任一至三職等)扮演著書記官行政助手的重要角色。錄事主要協助書記官及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等行政上之事務。工作項目包括繕打部份公文,如開庭通知、製作傳票並寄送傳票、製作裁定、判決正本並寄送裁定與判決正本、錄(音)錄下開庭過程、協助前科資料輸入、單一窗口查詢、財產物品管理、贓證物管理、出納、圖書檔案管理、收發繕校文件、印信之典守、研究發展考核、訴訟輔導等。對追求穩定行政職的人來說,錄事是進入司法體系的理想起點。
- 法院錄事:製作並送達傳票、繕打、印製裁判書類、公告判決主文及交付送達、辦理訴訟案件收狀、分案及資料輸入及前案資料查詢、接受法官、書記官指揮,辦理司法行政事務。
- 檢察署錄事:辦理文件之繕寫及檢察長指定之事項。
錄事考試科目
錄事五等考試科目包括共同科目 2 科、專業科目 2 科,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一小時。
| 類科 | 錄事(五等) |
|---|---|
| 普通科目 | ※1.國文 ※2.公民與英文(公民 70%、英文 30%) |
| 專業科目 | ※3.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4.法學大意 |
| 歷屆試題 | ↪錄事考古題 |
錄事打字測驗
錄取錄事人員,須參加實務訓練,在訓練期滿前應經實務訓練機關公開測驗中文電腦打字,通過標準如下:中文打字每分鐘正確字數達 40 字以上為成績及格。
錄事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
| 項目 | 應考資格 |
|---|---|
| 年齡限制 | 年滿 18 歲以上。 |
| 學歷資格 | 無學歷限制。 |
| 分發單位 | 司法院所屬法院。 |
| 薪資待遇 | 錄事薪水約 35,000 元。(薪資中會扣除預扣所得稅、公保費、健保費、退撫基金或勞退金等相應減項,實際可支取的薪資金額,以分發報到的機關核算為準) |
錄事常見問題
以下整理自網路搜尋與社群的常見司法五等錄事考試相關疑問,方便考生快速掌握報考重點。
Q
錄事做什麼?
錄事工作包括繕打部份公文,如開庭通知、製作傳票並寄送傳票、製作裁定、判決正本並寄送裁定與判決正本、錄(音)錄下開庭過程、協助前科資料輸入、單一窗口查詢、財產物品管理、贓證物管理、出納、圖書檔案管理、收發繕校文件、印信之典守、研究發展考核、訴訟輔導等。
Q
錄事是幾職等?
錄事人員錄取後,以委任第一職等任用。
Q
錄事是公務人員嗎?
錄事人員需通過國家考試取得任用資格,主要工作地點為司法院所屬法院、法務部所屬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