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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事工作內容

錄事主要協助書記官及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等行政上之事務。工作項目包括繕打部份公文,如開庭通知、製作傳票並寄送傳票、製作裁定、判決正本並寄送裁定與判決正本、錄(音)錄下開庭過程、協助前科資料輸入、單一窗口查詢、財產物品管理、贓證物管理、出納、圖書檔案管理、收發繕校文件、印信之典守、研究發展考核、訴訟輔導等。

  • 法院錄事:製作並送達傳票、繕打、印製裁判書類、公告判決主文及交付送達、辦理訴訟案件收狀、分案及資料輸入及前案資料查詢、接受法官、書記官指揮,辦理司法行政事務。
  • 檢察署錄事:辦理文件之繕寫及檢察長指定之事項。

錄事分發單位

  • 分發單位:司法院所屬法院。
  • 薪資待遇:五等錄事薪水約 35,000 元。(薪資包含危險加給,薪資中會扣除預扣所得稅、公保費、健保費、退撫基金或勞退金等相應減項,實際可支取的薪資金額,以分發報到的機關核算為準)

錄事考試科目

錄事考試科目分為普通科目及專業科目,應試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一小時。

類科 五等錄事
普通科目 ※1.國文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專業科目 ※3.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4.法學大意

錄事打字測驗

錄取錄事人員,須參加實務訓練,在訓練期滿前應經實務訓練機關公開測驗中文電腦打字,通過標準如下:中文打字每分鐘正確字數達40字以上為成績及格。

錄事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

學歷資格 不限學歷。
年齡限制 年滿18歲以上。
 
五等類科

錄事常見問題

以下整理了Dcard和PTT平台上有關錄事的常見問題與解答,提供做為參考。

Q
錄事做什麼?
錄事工作包括繕打部份公文,如開庭通知、製作傳票並寄送傳票、製作裁定、判決正本並寄送裁定與判決正本、錄(音)錄下開庭過程、協助前科資料輸入、單一窗口查詢、財產物品管理、贓證物管理、出納、圖書檔案管理、收發繕校文件、印信之典守、研究發展考核、訴訟輔導等。
Q
錄事是幾職等?
錄事人員錄取後,以委任第一職等任用。
Q
錄事是公務人員嗎?
錄事人員需通過國家考試取得任用資格,主要工作地點為司法院所屬法院、法務部所屬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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