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招考資格條件
臺鐵招考各類科除學歷條件外,部分類科須具有相關證照、訓練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等,詳細請參照當次報名簡章。
應考資格
| 項目 |
資格條件 |
| 國籍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
| 年齡 |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但第九階列車駕駛類科及第十一階運務、電務、電力、養路工程類科須年滿 18 歲。 |
| 學歷 |
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碩士以上畢業或大學畢業有兩年相關經驗。 |
| 事務員、技術員:專科以上畢業。 |
| 助理站務員、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高中(職)以上畢業。 |
| 服務員:為高中(職)以上畢業。 |
持非本國學歷報考者(須符合各類科應考資格之規定)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國外學歷應繳證明文件:
- 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畢業證書、在學歷年成績單之原文影本及中文譯本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應考人得自行翻譯成中文,並自負法律責任)。
- 內政部移民署出具之就學期間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或在國外就學期間入出境護照影本(須一併附繳護照中列載英文姓名、出生日期等基本資料)。
(二)大陸地區學歷應繳證明文件:
- 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核可之畢業證書。
- 教育部核定之學歷認證公文書(大學校院以上學校畢業者);經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之學歷採認公文書(高中職學校畢業者)。
(三)香港或澳門學歷應繳證明文件:
- 經行政院在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民間機構驗證之學歷證件。
- 入出境日期紀錄。
個別資格
第 7 階-管理師資格
| 應試類科 |
學(經)歷條件 |
| 餐務 |
專科以上學校營養(科學)、食品營養(科學)、保健營養(技術)、食品營養與保健生技、醫學營養、食品暨保健營養、保健營養生技、營養保健科學、臨床營養、營養科學與教育等系、科、組、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並具有營養師或食品技師證照者。 |
第 8 階-助理工程師資格
| 應試類科 |
學(經)歷條件(具備其一) |
| 土木工程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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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築工程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並曾任相關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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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工程 |
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並具有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或防火管理人資格者: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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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械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 電機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 都市計畫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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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安管理 |
- 具高考工業安全類錄取或具有工業安全技師資格、高考工業衛生類錄取或具有工礦衛生技師資格。
- 具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且具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甲級技術士證書者。
- 曾任勞動檢查員,具有勞工安全(衛生)檢查工作經驗 3 年以上(需檢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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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軌道營運管理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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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階-助理管理師資格
| 應試類科 |
學(經)歷條件(具備其一) |
| 人力資源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 材料管理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 事務管理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 財務管理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 廉政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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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計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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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務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 運輸營業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 不動產經營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 資訊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 餐旅服務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 企劃研析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 地政管理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 文化資產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 公共關係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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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傳設計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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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 |
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 統計 |
- 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大學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2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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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階-技術員資格
| 應試類科 |
學(經)歷條件 |
| 土木工程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建築工程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建築工程
(古蹟修復實務)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須檢專科以上學歷證明及「近 3 年內於軌道相關事業或其承攬商辦理古蹟修復實務工作經驗合計達 1 年以上」之證明文件。 |
| 消防工程 |
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並具有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或防火管理人資格者: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任相關工作 1 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
| 機械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電機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都市計畫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軌道營運管理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職安管理 |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且具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書者。
- 曾任勞動檢查員,具有勞工安全(衛生)檢查工作經驗三年(含)以上(需檢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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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安護理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具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且具實務工作經驗一年以上,及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合格證書者。 |
第 9 階-事務員資格
| 應試類科 |
學(經)歷條件 |
| 人力資源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企劃研析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事務管理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廉政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會計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不動產經營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材料管理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資訊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餐旅服務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地政管理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文化資產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公共關係
(美編/攝影)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財務管理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法務 |
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
| 統計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內部稽核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第 9 階-站務員資格
| 應試類科 |
學(經)歷條件 |
| 運務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運輸營業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第 9 階-司機員資格
| 應試類科 |
學(經)歷條件 |
| 列車駕駛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且須年滿 18 歲者。 |
第 10 階-助理技術員資格
| 應試類科 |
學(經)歷條件 |
| 土木工程 |
不限。 |
土木工程
(工程實務) |
須檢附「近 3 年內於軌道相關事業或其承攬商辦理工程實務工作經驗合計達 1 年以上」之證明文件。 |
| 建築工程 |
不限。 |
| 消防工程 |
具有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或防火管理人資格者。 |
| 電務 |
不限。 |
| 電力 |
不限。 |
| 電(扶)梯 |
具有丙級(含)以上升降機裝修技術士證照者。 |
| 職安管理 |
學(經)歷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 具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書者。
- 曾任勞動檢查員,具有勞工安全(衛生)檢查工作經驗二年(含)以上(需檢附證明文件)。
|
| 職安護理 |
具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及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合格證書者。 |
| 機械 |
不限。 |
| 電機 |
不限。 |
| 軌道營運管理 |
不限。 |
| 養路工程 |
不限。 |
養路工程
(維修實務) |
須檢附「近 3 年內於軌道相關事業或其承攬商辦理維修實務工作經驗合計達 1 年以上」之證明文件。 |
第 10 階-助理事務員資格
| 應試類科 |
資格條件 |
| 材料管理 |
不限。 |
| 會計 |
不限。 |
| 廉政 |
不限。 |
| 事務管理 |
不限。 |
| 人力資源 |
不限。 |
| 企劃 |
不限。 |
| 資訊 |
不限。 |
| 企劃研析 |
不限。 |
企劃研析
(工程管考實務) |
須檢附「近 3 年內於軌道相關事業或其承攬商辦理工程管考行政實務工作經驗合計達 1 年以上」之證明文件。 |
| 公共關係 |
不限。 |
| 財務管理 |
不限。 |
| 統計 |
不限。 |
| 餐務 |
具有丙級(中餐或西餐)(含)以上證照及具有餐務經驗一年以上者。 |
| 餐旅服務 |
不限。 |
第 10 階-助理站務員資格
| 應試類科 |
資格條件 |
| 運務 |
不限。 |
| 運輸營業 |
不限。 |
第 11 階服務員資格
| 應試類科 |
資格條件 |
| 運務 |
不限。 |
| 運輸營業 |
不限。 |
| 土木工程 |
不限。 |
| 建築工程 |
不限。 |
| 消防工程 |
不限。 |
| 電務 |
須年滿 18 歲者。 |
| 電力 |
須年滿 18 歲者。 |
| 材料管理 |
不限。 |
| 餐旅服務 |
不限。 |
| 會計 |
不限。 |
| 事務管理 |
不限。 |
事務管理
(身心障礙) |
須檢附於錄取名單公告日,仍為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正反面。 |
| 機械 |
不限。 |
| 電機 |
不限。 |
| 廚工 |
具有中餐烹調丙級(含)以上證照者。 |
| 餐務 |
不限。 |
| 養路工程 |
須年滿 18 歲者。 |
| 公共關係 |
不限。 |
| 財務管理 |
不限。 |
| 統計 |
不限。 |
臺鐵職務分類
職務分類為第七階至第十一階之非主管職務:
- 第七階:管理師。
- 第八階:助理工程師、助理管理師、助理研究員。
- 第九階:技術員、事務員、司機員、站務員。
- 第十階:助理技術員、助理事務員、助理站務員。
- 第十一階:服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