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土木工程考試科目/台鐵土木工程工作內容與分發單位
國營臺鐵「土木工程」類科分為第8階至第11階,工作範圍涵蓋土木與建築工程的設計、預算編製及監造,以及車站與周邊設施的土木工程規劃、設計、工程變更與施工督導。其他職責還包括工程監工、會勘、驗收、決算、工程量測、房地產管理、土地徵收與測量、出租及核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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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鐵土木工程應考資訊
報考臺鐵從業人員,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但無法完成喪失外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係因該外國國家法令致不得放棄國籍,且已於到職前依規定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出具書面佐證文件經外交部查證屬實者,不在此限。
第 8 階-助理工程師/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職務主要辦理路線、車站暨週邊設施 (備)土木工程規劃設計、工程變更、施工督導監造、工程監工、預算編列等業務。
| 項目 | 土木工程 |
|---|---|
| 學(經)歷條件 (具備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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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試測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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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試/術科 | 口試 |
第 9 階-技術員/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職務主要辦理車站暨週邊設施(備)土木工程規劃設計、工程變更、施工督導監造、工程監工、預算編列、會勘、驗收、決算、工程量測、房地產管理及土地徵收測量、出租、核銷,配合業務需要擔任值班等工作及其他交辦業務。
| 項目 | 土木工程 |
|---|---|
| 學(經)歷條件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筆試測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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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試/術科 | 口試 |
第 10 階-助理技術員/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職務主要辦理路線、車站暨週邊設施(備)土木工程設計、預算編列、監造等業務;房地產管理及土地徵收測量、出租、核銷等工作。
| 項目 | 土木工程 |
|---|---|
| 學(經)歷條件 | 不限。 |
| 筆試測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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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試/術科 | 口試 |
| 項目 | 土木工程(工程實務) |
|---|---|
| 學(經)歷條件 | 土木工程(工程實務)類科須檢附「近 3 年內於軌道相關事業或其承攬商辦理工程實務工作經驗合計達 1 年以 上」之證明文件。 |
| 筆試測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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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試/術科 | 口試 |
第 11 階-服務員/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職務主要負責辦理軌道相關工程及沿線土木工程預算編列執行等工作。
| 項目 | 土木工程 |
|---|---|
| 學(經)歷條件 | 不限。 |
| 筆試測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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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試/術科 | 口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