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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財稅行政考試科目
初等考財稅行政科目總計4科,每一科的試題均為測驗式題型。
類科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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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財稅行政 | 1.國文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
3.稅務法規大意 4.財政學大意 |
初等考財稅行政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只要符合年齡限制,即可報考,沒有學歷科系限制。
學歷資格 | 不限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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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限制 | 18歲以上。 |
初等考財稅行政工作內容
分發單位 | 國稅局或轄下所屬各稅捐稽徵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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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辦理全民健康保險承保、財稅行政相關業務及電腦文書處理,辦理退撫基金內部稽核作業及國內委託經營受託機構之監控、稽核,質物倉庫財產管理、現金收支及保管,協助辦理質物之鑑定、估價、核貸、取贖等財稅金融相關業務。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 «初等考薪水待遇»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