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人事行政考試科目/人事行政工作內容及分發單位
人事行政-公務幕僚的關鍵單位。人事行政在機關中扮演著重要的幕僚角色,致力於提供對機關同仁人事法規的諮詢和建議。其範疇包括休假、陞遷、考績、退休等重要事項,為機關內同仁提供全方位的支援和指導。初等考為最基層的公務人員任用考試,報考不限學歷資格,只要年滿18歲即可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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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人事行政工作內容
人事行政職系的職務,係運用人事行政、考試制度及人力資源管理等相關知能,從事相關工作的規劃、研究、擬議、審核、督導與執行。實際工作內容,仍由各主管機關依業務推動需求進行指派。人事行政工作項目包括:
- 人事行政:含人事政策、機關組織、員額編制、職務歸系、員工待遇管理及公務人員之銓敍、任免、遷調、級俸、服務、考績、獎懲、保障、培訓、保險、撫卹、福利、退休、資遣、登記等。
- 考試:含公務人員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考選、考試方式技術之改進、考試類科、科目與應考資格之研訂、命題閱卷方法之研擬與安全措施、各項試題之建立、使用與分析及考試資料之蒐集與保管等。
- 人力資源管理:含機關人力訓練、能力發展、職能管理、績效管理、心智激勵與心理健康協助等。
初等考人事行政考試科目
初等考試人事行政所有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 1 小時,且全數採測驗式試題。在題型規畫上,「國文」總計 45 題,包含 35 題每題 2 分的單選題,以及 10 題每題 3 分的複選題,單選與複選題的占分比例分別為 70% 與 30%;至於公民與英文及所有專業科目,則全數為單選題。
普通科目
- 國文
- 公民與英文(公民 70%、英文 30%)
專業科目
- 人事行政大意
- 法學大意
初等考人事行政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只要符合年齡限制,即可報考,沒有學歷科系限制。
| 項目 | 應考資格 |
|---|---|
| 學歷資格 | 不限學歷。 |
| 年齡限制 | 年滿 18 歲以上。 |
| 分發單位 | 中央政府各部會及各級行政單位,包括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人事室、人事處、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銓敘部、考選部、教育部等。 |
| 薪資待遇 | 人事行政薪水,請參閱 «初等考薪水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