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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一般民政考試科目
初等考一般民政科目總計4科,每一科的試題均為測驗式題型。
類科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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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一般民政 | 1.國文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
3.法學大意 4.地方自治大意 |
初等考一般民政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只要符合年齡限制,即可報考,沒有學歷科系限制。
學歷資格 | 不限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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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限制 | 18歲以上。 |
初等考一般民政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需與民眾互動,適合喜愛在基層第一線的單位服務者 ,全國各單位都有民政人力需求,較其他類科更易選填離家近的機關 。
分發單位 | 內政部、各縣市戶政單位、各鄉鎮市區公所、民政局、兵役課、民政課、鄉里長辦公室等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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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農情調查業務、農業天然災害查報及救助、兵役業務、民防相關業務-災民收容安置、墓政業務、寺廟業務、祭祀公業等業務。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 «初等考薪水待遇»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