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教育行政考試科目/教育行政工作內容及分發單位
教育行政-穩定、文教氣息濃厚的好工作。對於許多熱愛學校氛圍、懷抱教育理想的人來說,教育行政是實現夢想的理想領域,考取後通常分發到教育部、各縣市教育局及各級學校。初等考為最基層的公務人員任用考試,報考不限學歷資格,只要年滿18歲即可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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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教育行政工作內容
教育行政職務在法律規定與監督下,運用專業知識進行獨立判斷,負責辦理各項教育行政業務。藉由職掌範圍內的決策與建議,有助於推動機關業務、提升機關聲譽,進而實現教育目標,培育健全國民與優秀人才。教育行政工作項目包括:
- 綜理有關各項教育業務。
- 有關教育事務施政計畫及報告研擬事宜。
- 教育政策及法規之擬定、修正、執行、考核與監督。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初等考教育行政考試科目
初等考試教育行政所有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 1 小時,且全數採測驗式試題。在題型規畫上,「國文」總計 45 題,包含 35 題每題 2 分的單選題,以及 10 題每題 3 分的複選題,單選與複選題的占分比例分別為 70% 與 30%;至於公民與英文及所有專業科目,則全數為單選題。
普通科目
- 國文
- 公民與英文(公民 70%、英文 30%)
專業科目
- 教育法規大意
- 教育學大意
初等考教育行政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只要符合年齡限制,即可報考,沒有學歷科系限制。
| 項目 | 應考資格 |
|---|---|
| 學歷資格 | 不限學歷。 |
| 年齡限制 | 年滿 18 歲以上。 |
| 分發單位 | 教育部、各縣市政府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等。 |
| 薪資待遇 | 教育行政薪水,請參閱 «初等考薪水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