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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社會行政考試科目
初等考社會行政科目總計4科,每一科的試題均為測驗式題型。
類科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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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社會行政 | 1.國文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
3.社政法規大意 4.社會工作大意 |
初等考社會行政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只要符合年齡限制,即可報考,沒有學歷科系限制。
學歷資格 | 不限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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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限制 | 18歲以上。 |
初等考社會行政工作內容
社會行政主要在協助弱勢團體或需要幫助的人獲得救濟,因此需要愛心、耐心與積極奉獻的精神,若您本身就是個有正義感的人,選擇社會行政絕對錯不了。
分發單位 |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內政部社會司、國民就業服務中心、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勞工委員會職訓局、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教養院、敬老院、老人之家等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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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兒童少年及婦女福利業務、托育養護補助及長期照顧業務、身心障礙者輔具申請業務(含65歲以下身障者愛心手錬申辦)、災害救助及關懷活動、防災業務等及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 «初等考薪水待遇»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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