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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會計考試科目
初等考會計科目總計4科,每一科的試題均為測驗式題型。
類科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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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會計 | 1.國文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
3.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4.會計學大意 |
初等考會計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只要符合年齡限制,即可報考,沒有學歷科系限制。
學歷資格 | 不限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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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限制 | 18歲以上。 |
初等考會計工作內容
對數字有著敏感度,想在數字堆中一展長才的人,是如魚得水的好環境,工作內容多接觸國家財政,適合做事嚴謹、思緒清晰的人報考。
分發單位 | 司法院會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各部會所屬會計室、各政府機關及學校主計處、會計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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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辦理主計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 «初等考薪水待遇»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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