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會計考試科目/初等會計工作內容及分發單位
會計-掌握國家財政的最佳幫手。「會計」類科的工作可以說是和政府財務行政息息相關,從財源的籌措、預算的擬定、預算的執行到決算的查核都是會計人員的負責範圍。財政推行有賴於健全的會計制度,若說會計人員是國家財政的最佳幫手,一點也不為過。初等考為最基層的公務人員任用考試,報考不限學歷資格,只要年滿18歲即可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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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會計工作內容
會計主要職責包括政府預算的編審與執行、機關預算的籌編與內部審核、會計報表的編製與分析,以及預算籌編所需的事實調查,及相關會計行政管理事務。
初等考會計考試科目
初等考試會計所有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 1 小時,且全數採測驗式試題。在題型規畫上,「國文」總計 45 題,包含 35 題每題 2 分的單選題,以及 10 題每題 3 分的複選題,單選與複選題的占分比例分別為 70% 與 30%;至於公民與英文及所有專業科目,則全數為單選題。
普通科目
- 國文
- 公民與英文(公民 70%、英文 30%)
專業科目
-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 會計學大意
初等考會計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只要符合年齡限制,即可報考,沒有學歷科系限制。
| 項目 | 應考資格 |
|---|---|
| 學歷資格 | 不限學歷。 |
| 年齡限制 | 年滿 18 歲以上。 |
| 分發單位 | 司法院會計處暨所屬主計機構、各部會所屬會計室、各政府機關及學校主計處、會計室等。 |
| 薪資待遇 | 會計薪水,請參閱«請參閱 «初等考薪水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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