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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廉政考試科目
初等考廉政科目總計4科,每一科的試題均為測驗式題型。
類科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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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廉政 | 1.國文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
3.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4.法學大意 |
初等考廉政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只要符合年齡限制,即可報考,沒有學歷科系限制。
學歷資格 | 不限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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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限制 | 18歲以上。 |
初等考廉政工作內容
廉政工作性質為監督公務員違法情形,適合自認有正義感,對貪瀆反感的人報考。
分發單位 | 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所屬機關(構)、各縣市政府機關、各級民意機關、各級公立學校單位之政風室、政風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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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辦理政風業務。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 «初等考薪水待遇»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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