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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地政考試科目
初等考地政科目總計4科,每一科的試題均為測驗式題型。
類科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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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地政 | 1.國文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
3.土地法大意 4.土地行政大意 |
初等考地政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只要符合年齡限制,即可報考,沒有學歷科系限制。
學歷資格 | 不限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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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限制 | 18歲以上。 |
初等考地政工作內容
分發單位 | 各縣市政府地政局、地政事務所、內政部地政司、交通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都市發展局、城鄉發展局、財政局、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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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不動產登記案件及地價資料之登錄、校對;簡易案件櫃台收件、審查及校對等工作;經費核銷、管控、請購及推算事宜;地籍圖定期清點、地籍圖倉庫管理及圖冊整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 «初等考薪水待遇»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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