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機場消防員考試科目及消防員工作內容簡述
桃園機場消防員主要駐守於桃園市大園區的國際機場,需配合24小時運作進行輪班,並負責營舍清潔維護、參與在職訓練與定期演習。工作內容包括執行機場消防、災害搶救與緊急救護,操作與維護消防裝備,以及依業務手冊執行各項應變任務,確保機場安全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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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機場消防員工作內容位
桃園機場消防員工作地區主要在桃園市大園區桃園國際機場(消防員薪水,請參閱«桃園機場薪水»),工作需配合機場 24 小時運作予以輪值、營舍環境清潔維護、接受消防在職訓練及參加定期演習等。報考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年齡不限。
消防員工作內容
- 執行機場消防、災害搶救及應變與緊急救護等相關工作。
- 擔任機場消防裝備之使用、檢查與維護等工作。
- 依據業務手冊執行公司各項應變任務。
桃園機場消防員考試科目
消防人員甄試方式,採體能測驗、筆試(皆為選擇題)與面試三階段辦理:
消防員體能測驗
第一試(體能測驗)成績,包含跑步、舉重、負重跑步、單槓及爬竿,合格標準說明如下:
- 跑步:3,000 公尺於 18 分鐘內完成。
- 舉重:90 秒內完成 110 磅挺舉 3 次,實施期間槓鈴不得著地。
- 負重跑步:自行背負 50 公⽄砂袋⼀包,並於 40 秒內完成 100 公尺負重跑步。
- 單槓:90 秒內完成上槓 3 次,腰部需超過單槓且手臂打直,施測時間雙腳不得著地。
- 爬竿:90 秒內完成靠臂力爬竿 5 公尺,上爬時不得用兩腳夾竿。
- 體能測驗5項皆達合格標準者,始得參加第二試(筆試)。
消防員資格與考試科目
| 類科 | 消防員(二職等) |
|---|---|
| 資格條件 |
|
| 共同科目 | 國文 |
| 專業科目 |
|
| 複試 | 面試 |
桃園機場面試內容
第二試(面試)成績以 100 分計,成績未滿 60 分者,不予錄取。面試委員將依下列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 儀態(包括但不限於禮貌、態度、動作、舉止)。
- 言辭(包括但不限於溝通、組織、語言表達能力)。
- 才識(包括但不限於志趣、領導特質、問題判斷與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 反應能力(包括但不限於理解、應變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