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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機場電機分發單位
桃園機場電機類組用人單位為維護處等(電機薪水,請參閱«桃園機場薪水»),工作須配合機場24小時營運執行職務。報考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年齡不限。
桃園機場電機考試科目
電機類組分二試進行,第一試筆試考3科,分別為共同科目、專業科目一及專業科目二。甄試職稱為工程員(二職等)者,專業科目一及專業科目二,題型皆為選擇題。其餘甄試職稱,專業科目一及專業科目二,題型皆為複 合式題目(包含選擇題或多選題及非選擇題)。第二試為面試。
電機工程師(四)資格與考科
類科 | 桃園機場/電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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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工程師(四)(五職等)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國內國公民營事業機關、構(含軍事機關及學校)4年以上電機、電子、機械相關工作經驗者。 |
共同科目 | 公文寫作(2 題),命題程度為普考相當程度。 |
專業科目 | 1.電力系統與電路學 2.電機機械 |
複試 | 面試 |
電機工程師(四)工作內容:
- 辦理機場電力系統之大型整建計畫、技術服務契約等,相關維護管理、改善策略、採購發包及履約管理。
- 機場園區電力系統之緊急應變、營運管理、介面管理協調等事宜。
- 辦理場站建設之機電、特殊設施等設施設備新建相關工程。
- 辦理航空地面燈光相關設施維護管理、汰換、整建工程等相關業務。
電機工程員(四職等)資格與考科
類科 | 桃園機場/電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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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工程員(四職等)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國內國公民營事業機關、構(含軍事機關及學校)2年以上電機、電子、機械相關工作經驗者。 |
共同科目 | 1.公文寫作(2 題),命題程度為普考相當程度。 |
專業科目 | 2.電力系統與電路學 3.電機機械 |
複試 | 面試 |
電機工程員(四職等)工作內容:
- 辦理第三航站區機電、特殊系統工程相關業務。
- 辦理航空地面燈光電力監控系統相關設施操作、維護管理及優化等相關業務。
- 辦理資通安全相關業務。
- 辦理水環、機電系統設備維護管理及設備更新汰換相關工程。
- 辦理管考、綜合業務。
- 辦理ISO管理系統。
- 辦理第三跑道建設計畫電力及燈光系統工程。
- 辦理新設變電站工程。
- 各標工程介面協調事宜。
- 與台電及地方介面協調事宜。
- 須配合機場24小時營運特性執行職務或輪值。
-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電機工程員(二職等)資格與考科
類科 | 桃園機場/電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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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工程員(二職等) |
資格條件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共同科目 | 1.公文寫作(2 題),命題程度為普考相當程度。 |
專業科目 | 2.輸配電學概要 3.基本電學 |
複試 | 面試 |
桃機公司面試內容
第二試(面試)成績以100分計,成績未滿60分者,不予錄取。面試委員將依下列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 儀態(包括但不限於禮貌、態度、動作、舉止)。
- 言辭(包括但不限於溝通、組織、語言表達能力)。
- 才識(包括但不限於志趣、領導特質、問題判斷與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 反應能力(包括但不限於理解、應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