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大學資格條件及體格檢查標準

中央警察大學招生資格年齡須在25歲以下,學歷高中(職)畢業或符合報考專科同等學力者。 錄取考生入學前如發現其兵役、年齡、學歷證件或其他報考資格條件不符,或有考試舞弊等情事者,取消入學資格,註冊入學後發現者,開除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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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大考試資格條件
警大學士班四年制入學考試分兩階段辦理,第一階段考試(初試)採用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成績,不另行辦理筆試。經初試合格者,通知 參加第二階段考試(複試,含體格檢查、口試及體能測驗)。
| 項目 | 應考資格 |
|---|---|
| 身分 | 中華民國國籍之男女青年,品行端正,體格健全,無不良嗜好者。 |
| 年齡 | 25 歲以下。 |
| 學歷 | 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 或符合招生簡章所訂應考學歷資格及「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者。 |
警大應考限制
- 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6 年以上始得報考,時間計算從在臺灣地區設籍起始日至入學報到前 1 日。
- 現役軍人於新生入學報到前 1 日退伍者,始准報名。
- 各軍警校院學生遭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者,不得報考。
- 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初試報名時檢附已喪失外國國籍之證明文件(非申請文件)。未檢附者,應於複試前 1 日補繳,如未繳交,其身家調查為不合格,撤銷應考資格。錄取後經發現者,撤銷錄取資格;入學後經發現者,依本校學則予以退學。
警大體格檢查項目與標準
考生凡有下列任一項不合格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 項目 | 體格檢查內容 |
|---|---|
| 身高 | 男性、女性均無身高限制。 |
| 體格指標值(BMI) | 男體格指標值(BMI):未達 18.0 或超過 28.0。 女體格指標值(BMI):未達 17.0 或超過 26.0。 |
| 視力 | 任一眼裸視未達 0.2 者,但矯正視力達 1.0 者不在此限。 |
| 辨色力 | 色盲。 ※戴矯正片檢查辨色力者,以不合格論。 ※甲組考生辨色力項目為色弱者,為體格檢查合格,但不得選填鑑識科學學系。 |
| 血壓 | 收縮壓超過 140 毫米水銀柱或舒張壓超過 90 毫米水銀柱。 |
| 四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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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問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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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紋身檢查 | 有幫派、色情等不雅之紋身或刺青者。但已清除者,或原住民基於傳統禮俗及現役、退除役軍人基於忠貞象徵而有紋身或刺青之圖騰者,不在此限。 |
| 心血管 | 先天性心臟病(含曾患)、心血管疾病(含曾患)、心臟瓣膜疾病、動靜脈疾病、心臟節律或傳導異常。
|
| 聽力 | 耳聾、重聽。 ※聽力(音叉)檢查不正常者,請以純音聽力檢查確認,複試時一併繳驗檢查報告,如未矯正之優耳(較好耳)聽力閾值超過 70 分貝為體檢不合格。 |
| 甲狀線 | TSH 及 Free T4 任一項檢查報告值在其檢查醫院註記之正常值範圍外。 ※請指定醫院註記 TSH、Free T4 檢查報告值及其正常值範圍。 |
| 肝功能檢查 (GOT、GPT) |
肝功能異常指數超過正常值 5 倍以上者。 ※請指定醫院註記肝功能(GOT、GPT)檢查報告值及其正常值範圍。 |
| 胸部 X 光檢查 | 氣胸者或嚴重氣喘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