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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地政考試科目
- 共同科目:分國文、英文2科。國文為論文寫作,英文採測驗式試題。
- 專業科目:專業科目A採測驗式試題,專業科目B採非測驗式試題。
- 測驗式試題均為選擇題(單選題,答錯不倒扣);非測驗式試題可為問答、計算 、申論或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之試題。
類別 | 專業科目A | 專業科目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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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 | 1.政府採購法規 2.民法 |
1.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2.土地利用 |
國營複試:口試
口試占總成績20%,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1.儀態:20 分(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2.言辭:20 分(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60 分(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工作適應性)。
國營複試:現場測試
地政類別現場測試項目包括體適能測試、現場適應性模擬等2項,現場測試項目未達合格標準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測。
項目 | 施測簡述 | 合格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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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適能測試 (400公尺跑走) |
400公尺跑走(不限於運動跑道施測) | 1.男性2分30秒內完成。 2.女性3分鐘內完成。 |
現場適應性模擬 (上下鷹架) |
1.爬上4公尺高之鷹架,繞行1圈後,由另一側下架。 2.全程依測試說明操作安全繩、 安全鈎、安全鍊條及指定工具 等。 |
3分鐘內完成各項規定 操作且無不安全動作 。 |
國營地政資格條件
國營地政類組,沒有科系限制也不限年齡,適合新鮮人或轉職者報考。考科以法學為主,若為法政學群考生,在準備上更具優勢。
學歷條件 | 專科以上學校都市計畫、都市計畫與空間資訊、地政、土地管理、土地資源、不動產、不動產與城鄉環境、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等所、系、科、組或相關科系畢業,或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經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公務人員普考之特考地政類科及格。 2.經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公務人員高考之特考地政類科及格。 3.經專技普考地政士考試及格或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 4.經專技高考不動產估價師考試及格或都市計畫技師考試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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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限制 | 無報考年齡限制,依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規定,所屬事業機構人員年滿65歲者應辦理屆齡退休。 |
國營地政工作內容
地政工作未來發展性高,適合想轉換跑道者報考,專業可以跨考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與不動產估價師,擠身高薪族群。
用人機構 | 錄取用人機構主要為台糖、台電、中油、台水。錄取人員之分發以一次為限,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分發、更改類別或保留資格,備取遞補者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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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質 | 業務用地現場勘查、取得及不動產活化、經營管理等相關業務。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國營事業薪水»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