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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政風考試科目
- 共同科目:分國文、英文2科。國文為論文寫作,英文採測驗式試題。
- 專業科目:專業科目A採測驗式試題,專業科目B採非測驗式試題。
- 測驗式試題均為選擇題(單選題,答錯不倒扣);非測驗式試題可為問答、計算 、申論或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之試題。
類別 | 專業科目A | 專業科目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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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 | 1.政府採購法規 2.民法 |
1.刑法 2.刑事訴訟法 |
國營複試:口試
口試占總成績20%,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1.儀態:20 分(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2.言辭:20 分(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60 分(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工作適應性)。
國營政風資格條件
國營政風類組,沒有科系限制也不限年齡,適合新鮮人或轉職者報考。考科以法學為主,若為法政學群考生,在準備上更具優勢。
學歷條件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不限科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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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限制 | 無報考年齡限制,依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規定,所屬事業機構人員年滿65歲者應辦理屆齡退休。 |
國營政風工作內容
國營政風工作性質適合自認有正義感,對貪瀆反感的人報考。職員級多為公司內部管理階層工作,薪資升遷較高。
用人機構 | 錄取用人機構主要為台糖、台電、中油。錄取人員之分發以一次為限,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分發、更改類別或保留資格,備取遞補者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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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質 | 政風業務相關工作。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國營事業薪水»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