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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企管考試科目
- 共同科目:分國文、英文2科。國文為論文寫作,英文採測驗式試題。
- 專業科目:專業科目A採測驗式試題,專業科目B採非測驗式試題。
- 測驗式試題均為選擇題(單選題,答錯不倒扣);非測驗式試題可為問答、計算 、申論或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之試題。
類科 | 國營企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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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科目 | 國文、英文 |
專業科目A | 1.企業概論 2.法學緒論 |
專業科目B | 1.管理學 2.經濟學 |
複試 | 口試 |
國營複試:口試
口試占總成績20%,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 儀態:20 分(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 言辭:20 分(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 才識:60 分(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工作適應性)。
企管考科命題大綱
專業科目A:採測驗式試題。
專業科目A | 命題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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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概論 | 一、企業營運的目標與功能。 二、企業倫理與社會責任。 三、企業組織之形成及其型態。 四、企業營運的內部作業環境。 五、企業營運的外在環境(總體環境、個體環境等)。 六、企業營運的國際化。 七、行銷管理 行銷流程與消費者行為、訂價、通路及推廣產品等。 八、作業管理與品質提昇。 九、人力資源管理與勞動關係 。 十、財務管理概念。 十一、資訊科技概念。 十二、電子商務與電子化企業(含企業資源規劃、顧客關係管理、供應鏈管理、價值鏈管理等概念)。 |
法學緒論 | 一、法的概念、淵源與種類 。 二、法律的繼受。 三、法律的效力與制定、修正、廢止。 四、法律的適用、解釋。 五、法律原則(包括:法律保留原則、法律優位原則、比例原則、平等原則、信賴保護原則等)。 六、法律的制裁、法律與爭端解決。 七、重要相關基本法律概念:民法(總則、債、物權各編之原則及重要規定等)、消費者保護法律(包括:消費者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勞動基準法。 |
專業科目B:採非測驗式試題。
專業科目B | 命題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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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 | 一、管理與組織概論。 二、管理理論與學派。 三、組織作業與組織結構。 四、規劃與控制。 五、激勵與領導。 六、溝通與行為管理。 七、工作群體與團隊管理。 八、變革管理與創新。 九、衝突管理及壓力管理。 十、管理決策。 十一、策略管理。 |
經濟學 | 一、經濟問題與經濟觀念。 二、供給、需求與市場分析。 三、供需彈性。 四、邊際效用、無異曲線與消費者選擇。 五、消費理論與廠商理論。 六、完全競爭、獨占、寡占及獨占性競爭市場。 七、生產要素市場與一般均衡。 八、市場失靈與政府。 九、總體經濟分析及總合需求理論。 十、總合供需均衡與變動。 十一、通貨膨脹與失業。 十二、短期經濟波動與長期經濟成長。 十三、經濟發展與所得分配。 十四、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 十五、景氣循環。 |
國營企管資格條件
國營企管類組,沒有科系限制也不限年齡,適合新鮮人或轉職者報考。考科以商學、管理為主,若為財經、管理學群考生,在準備上更具優勢。
學歷條件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不限科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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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限制 | 無報考年齡限制,依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規定,所屬事業機構人員年滿65歲者應辦理屆齡退休。 |
國營企管工作內容
企管職務活潑而具挑戰性,可接觸到各式各樣的人,適合想開闊視野的人報考。職員級主要為管理階層工作,如工程師、管理師等管理人員工作,薪資升遷較高。
用人機構 | 錄取用人機構主要為台電、中油、台糖、台水。錄取人員之分發以一次為限,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分發、更改類別或保留資格,備取遞補者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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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質 | 業務經營、行銷、企劃、總務、採購、客戶服務及契約規劃與執行等相關業務。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國營事業薪水»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
國營企管常見問題
以下整理了Dcard和PTT平台上有關國營企管的常見問題與解答,提供做為參考。
Q
國營企管是什麼?
國營企管在企業運作和決策過程中扮演著關鍵角色。它不僅負責推動經濟發展,還承擔著提供基礎服務和創造就業機會的公共使命,旨在實現經濟和社會效益的雙重目標。
Q
國營企管為什麼是死亡之組?
國營企管被稱為“死亡之組”,主要是因為這個類組的考試報考人數眾多,從而導致錄取率非常低。高競爭的環境意味著參加考試的人中不乏學習能力強和應試技巧高的考生。對於有意報考國營企管的考生來說,應有長期準備的心理準備,特別是應該重點關注占比最高的專業科目B申論題的準備,這對最終成績有顯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