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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人資考試科目
- 共同科目:分國文、英文2科。國文為論文寫作,英文採測驗式試題。
- 專業科目:專業科目A採測驗式試題,專業科目B採非測驗式試題。
- 測驗式試題均為選擇題(單選題,答錯不倒扣);非測驗式試題可為問答、計算 、申論或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之試題。
類科 | 國營人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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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科目 | 國文、英文 |
專業科目A | 1.企業概論 2.法學緒論 |
專業科目B | 1.人力資源管理 2.勞工法令 |
複試 | 口試 |
國營複試:口試
口試占總成績20%,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 儀態:20 分(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 言辭:20 分(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 才識:60 分(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工作適應性)。
人資考科命題大綱
專業科目A:採測驗式試題。
專業科目A | 命題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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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 | 一、企業營運的目標與功能。 二、企業倫理與社會責任。 三、企業營運的內部作業環境。 四、企業營運的外在環境:總體環境、產業與任務等。 五、策略管理與企業決策。 六、管理與組織概論。 七、管理理論與學派。 八、組織作業與組織結構。 九、規劃與控制。 十、激勵與領導。 十一、溝通與行為管理。 十二、工作群體 與團隊管理。 十三、變革管理與創新。 十四、衝突管理及壓力管理。 |
法制緒論 | 一、法的概念、淵源與種類。 二、法律的繼受。 三、法律的效力與制定、修正、廢止。 四、法律的適用、解釋。 五、法律原則(包括:法律保留原則、法律優位原則、比例原則、平等原則、信賴保護原則等) 。 六、法律的制裁、法律與爭端解決。 七、重要相關基本法律概念:民法(總則、債、物權各編之原則及重要規定等)、消費者保護法律(包括:消費者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勞動基準法。 |
專業科目B:採非測驗式試題。
專業科目B | 命題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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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 | 一、人力資源管理的涵義及其角色。 二、人力規劃 。 三、工作分析、工作設計與工作評價。 四、員工招募、甄選。 五、員工訓練與人力發展。 六、績效評估與管理。 七、人力資源的報償管理。 八、紀律管理 。 九、組織生涯發展、規劃與管理。 十、勞資關係。 十一、人員離退管理。 |
勞工法令 | 一、勞動法總論。 二、勞動基準法。 三、工會法。 四、團體協約法。 五、勞資爭議處理法。 六、勞工保險條例。 七、勞工退休金條例。 八、職工福利金條例。 九、勞動事件法。 |
國營人資資格條件
人資類組沒有科系和年齡限制,加上固定開缺,是許多考生熱門選項之一,若為管理學群考生,在準備上更具優勢。
學歷條件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不限科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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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限制 | 無報考年齡限制,依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規定,所屬事業機構人員年滿65歲者應辦理屆齡退休。 |
國營人資工作內容
用人機構 | 錄取用人機構主要為台電、台糖、台水。錄取人員之分發以一次為限,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分發、更改類別或保留資格,備取遞補者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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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質 | 人力資源管理相關業務。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國營事業薪水»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