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法律實務組考試科目及工作內容簡述
法律實務組-法律工作的專業人才。調查局特考讓擁有法律專才的你一次擁有正義跟高薪!法律實務組負責法律層面的工作。對於曾修過法科相關專業知識者,準備起來較為輕鬆。由於調查人員的職權行使對於一般民眾的基本人權可能造成侵害,因此調查人員必須富有法律素養,方能正當行使職權,在順利完成任務時,亦能確保人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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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實務組工作內容
法律實務組,必須具備專業法學素養,以利在行使職權與保障人權之間取得平衡點,工作項目主要可分為兩大項:
- 案件調查:包括前期蒐證、案件執行之規劃、詢問、搜索、跟監、守候、拘提、逮捕、借提、還押、通訊監察、調查書類製作及協助公訴蒞庭等調查蒐證作為。
- 據點工作:全盤掌握所分配轄區之狀況,進行有關國家安全、貪污瀆職、賄選查察、毒品防制、經濟犯罪等情報資料之蒐集及案件線索之發掘。
法律實務組考試科目
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三等及四等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三試為口試。
三等/法律實務組科目
| 類別 | 法律實務組(三等) |
|---|---|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 80%、測驗 20%) ※2.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 20%、法學緒論 20%、兩岸關係 20%、英文 40%) |
| 專業科目 | 3.刑法 4.刑事訴訟法 5.行政法 6.商事法 |
| 複試 | 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三試為口試(個別口試)。 |
| 歷屆試題 | ↪法律實務組考古題 |
四等/法律實務組科目
| 類別 | 法律實務組(四等) |
|---|---|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 80%、測驗 20%) ※2.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兩岸關係20%、英文40%) |
| 專業科目 | 3.刑法概要 4.刑事訴訟法概要 ※5.行政法概要 |
| 複試 | 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三試為口試(個別口試)。 |
複試:體能測驗
第二試體能測驗以心肺耐力測驗 1,200 公尺跑走測驗之。其及格標準:
- 男性應考人為 5 分 50 秒以內。
- 女性應考人為 6 分 20 秒以內。
法律實務組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30 歲以下(算至報名前一日),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
| 項目 | 應考資格 |
|---|---|
| 年齡限制 | 年滿 18 歲以上,30 歲以下。 |
| 學歷條件 | 三等考試: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四等考試: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 體格檢查 | 請參閱«調查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
| 分發單位 | 調查人員類科考試及格者一律分派本局所屬外勤單位服務,包括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福建省及航業等調查處,另設幹部訓練所,臺灣省調查處為虛級化機關,下設有基隆市調查站等 15 個調查站及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等 5 個工作站。 |
| 薪資待遇 | 法律實務組薪水,請參閱«調查局薪水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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