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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警察考試科目
三等外事警察科目共計7科,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因應警消工作的高危險性和高度辛勞,確保錄取人員擁有執行職務所需的適切體能,通過筆試者須進行複試,包含立定跳遠和1,200公尺跑走等項目。
筆試測驗
類科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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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外事警察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3.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4.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5.外事警察學 6.國際警察合作與跨國(境)犯罪防制 7.外語口試(英語、日語)(選試科目) |
體能測驗
第二試體能測驗各實施項目及格標準如下:
- 男性應考人:立定跳遠200公分以上、跑走1,200公尺5分50秒以內。
- 女性應考人:立定跳遠145公分以上、跑走1,200公尺6分20秒以內。
前項立定跳遠項目,每一應考人以測驗二次為限;跑走項目,每一應考人以測驗一次為限。
外事警察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男女皆可報考,無須役畢,限非警校畢業者報考,無本科系競爭較易考取。
三等資格 | 中央警察大學以外之大學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並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選試英語、日語應考人分別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B1、A2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 前項英語檢定測驗指下列各款之一: 1.全民英檢(GEPT)。 2.多益(TOEIC)。 3.托福(TOEFL)。 4.劍橋五級英語認證(Cambridge English Qualification)。 5.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Linguaskill Business)。 6.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Linguaskill General)。 7.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 8.外語能力測驗(FL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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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限制 | 1.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者。 2.非自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或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 |
體格檢查 | 請參閱«警察體格檢查標準» |
外事警察工作內容
外事警察係以保護外來人口(包括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及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執行各國駐華使領館及代表機構、官員安全維護、處理涉外治安案件及促進國際警察合作為專責工作之警察人員。
分發單位 | 1.中央機關:內政部警政署所屬各警察機關外事單位。 2.地方機關:各直轄市政府警察局、各縣市政府警察局外事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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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1.來人口非法活動調查。 2.涉外治安案件預防及查察。 3.外事情報蒐集分析。 4. 協助執行外國元首、重要官員、特殊人士訪華及國際性會議安全維護。 5.協助執行外國駐華使領館、機構、國際機構、官員及官邸安全維護。 6.促進國際警察合作、交流及訪問。 7.兩岸交流有關警察事務之綜合協調、聯繫事項。 8.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9.警察外語訓練及協助。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警察人員薪水待遇»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
外事警察常見問題
以下整理了Dcard和PTT平台上有關外事警察的常見問題與解答,提供做為參考。
Q
什麼是外事警察?
外事警察係以保護外來人口(包括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及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執行各國駐華使領館及代表機構、官員安全維護、處理涉外治安案件及促進國際警察合作為專責工作之警察人員。
Q
如何成為外事警察?
非自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或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可透由一般警察特考,成績及格,再通過訓練後才能順利成為外事警察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