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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通信考試科目及工作內容簡述

因應社會環境整體發展及提升選才效能,「飛航諮詢」與「航空通信」科別同為操作資訊通訊系統,執行飛航訊息的處理及傳遞,兩者需具備的技能及知識相近,114年起兩科別整併為「情報通信」科別,錄取人員再藉由職前訓練,完成職能分類。

快速導覽目錄

情報通信工作內容

民航局情報通信人員主要操作資訊通訊系統,執行飛航訊息的處理及傳遞,包括:

  1. 負責國內外航空情報資料之搜集、提供及飛航諮詢服務: 包括臺北飛航情報區各機場場站設施及助航相關設備飛航公告之發布,提供航空從業人員規劃飛航任務、臺北飛航情報區飛航計畫等相關飛報檢核與傳遞作業、臺北飛航情報區航班飛航前及降落後之飛航情報服務。
  2. 處理航空通信業務: 固定通信服務、行動通信服務、飛航資料監控。

情報通信考試科目

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情報通信人員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其中英語會話以英語個別口試行之);第二試口試(以個別口試行之)。

項目 情報通信(三等)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 80%、測驗 20%)
※2.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 50%、法學緒論 50%)
專業科目 ◎3.英文
4.英語會話
5.航空氣象
6.資料處理
複試 個別口試

情報通信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算至考試前一日),45 歲以下(算至報名前一日),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

項目 應考資格
學歷條件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年齡限制 年滿 18 歲以上,45 歲以下者。
分發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薪資待遇 情報通信薪水,請參閱«民航特考薪水待遇»。

體格檢查標準

體格標準限制(有下列情形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 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 0.1。
  2. 聽力:優耳聽力損失逾 90 分貝。
  3. 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4. 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5. 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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