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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務管理考試科目
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航務管理人員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其中英語會話以英語個別口試行之);第二試口試(以個別口試行之)。
類別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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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航務管理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50%、法學緒論50%) |
◎3.英文 4.英語會話 5.航空運輸與安全管理 |
航務管理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
年齡限制 | 年滿18歲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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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體格檢查 | 請參閱«民航特考體格檢查標準» |
航務管理工作內容
民航人員業務需使用英語執行相關的工作任務,因此,民航人員需具備良好的英語溝通能力,以確保飛航的安全。
分發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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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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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薪資 | 請參閱«民航特考薪水待遇»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