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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社會行政考試科目
雖然社會行政沒有科系限制,但在校曾修過社會學、社會工作、社會研究法等學分的人,準備起來更容易上手。社會行政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類科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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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社會行政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
◎3.行政法 4.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5.社會學 6.社會工作 |
普考社會行政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3.行政法概要 ◎4.社會工作概要 ◎5.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
高普考社會行政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不限科系,符合考試規定即可報考,適合所有學群,若為社會與心理學群的考生,在準備上更具優勢。社會行政每年固定開缺,是投資報酬率高的類組。
高考資格 |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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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資格 | 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
高普考社會行政工作內容
社會行政主要在協助弱勢團體或需要幫助的人獲得救濟,因此需要愛心、耐心與積極奉獻的精神,若您本身就是個有正義感的人,選擇社會行政絕對錯不了。
分發單位 |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內政部社會司、國民就業服務中心、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勞工委員會職訓局、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教養院、敬老院、老人之家等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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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辦理社會團體之申請許可及其會務、財務之輔導、各合作社人員講習、宣導合作教育、社區發展的推行業務、中低收入戶、婦女及兒少福利、新住民、老人等福利業務等,及研議社會救助政策、計畫等相關幕僚工作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實際之工作內容仍應由機關視業務推動需要指派之。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高普考薪水待遇»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