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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財經廉政考試科目
財經廉政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類科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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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財經廉政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
◎3.行政法 4.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5.心理學 ◎6.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 |
普考財經廉政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3.行政法概要 4.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5.經濟學與財政學概要 |
高普考財經廉政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符合學歷限制即可報考,財經廉政類組橫跨商科及法科,商科背景卻想實現正義的考生可謂最佳選擇,對於想跨領域的法科人也是另一條路徑。
高考資格 |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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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資格 | 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
高普考財經廉政工作內容
為避免和服務單位的公務員相處太久、彼此熟稔,致使因人情無法公正執行職務,所以廉政單位有輪調制度。財經廉政多負責經濟事務,除了具備執法的決心外,了解財務金融及經濟等相關知識,方能發揮其功能。
分發單位 | 行政院及其各部會所屬機關(構)、各縣市政府機關、各級民意機關、各級公立學校單位之政風室、政風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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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整肅行政風氣、接受民眾申訴、政令宣導、防貪防瀆等,例如法令規定:承包工程每一百萬以上即需要政風人員簽署才可發包。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高普考薪水待遇»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