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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僑務行政考試科目
僑務行政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僑務行政第二試為個別口試。
類科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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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僑務行政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
◎3.行政法 4.國際關係 5.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泰文、越南文、印尼文、緬甸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6.僑務行政 |
普考僑務行政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3.行政法概要 4.國際關係概要 5.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泰文、越南文、印尼文、緬甸文)(選試科目) 6.僑務行政概要 |
高普考僑務行政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不限科系,符合考試規定即可報考,僑務行政涉及業務較多涉外性質,並且具有派駐國外的機會。因此,報考者須取得相關的英文檢定認證,對於外語學群考生而言,準備上更具語文科目的優勢。
高考資格 |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並於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選試英文為B2以上,選試其他外國文為B1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者。 前項英語檢定測驗指下列各款之一: 1.全民英檢(GEPT)。 2.多益(TOEIC)。 3.托福(TOEFL)。 4.劍橋五級英語認證(Cambridge English Qualification)。 5.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Linguaskill Business)。 6.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Linguaskill General)。 7.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 8.外語能力測驗(FL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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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資格 | 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
高普考僑務行政工作內容
分發單位 | 僑務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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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維護僑民權益,增進僑民福祉、發展海外僑務服務據點,提供多元服務等僑務行政工作。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高普考薪水待遇»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