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導覽目錄
高普考地政考試科目
地政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類科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
高考地政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
3.土地法規(包括土地登記) 4.土地政策 5.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 6.不動產估價 |
普考地政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3.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地登記) 4.土地利用概要 5.民法物權編概要 |
高普考地政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考,地政類組缺額較多,是許多人轉行熱門選項之一。
高考資格 |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
---|---|
普考資格 | 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
高普考地政工作內容
分發單位 | 各縣市政府地政局、地政事務所、內政部地政司、交通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都市發展局、城鄉發展局、財政局、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等。 |
---|---|
工作內容 | 辦理地政、土地徵收地價、出納及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高普考薪水待遇»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