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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土木工程考試科目
土木工程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類科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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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土木工程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
3.材料力學 4.土壤力學 5.測量學 6.結構學 7.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 8.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
普考土木工程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3.材料力學概要 4.測量學概要 5.結構學概要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6.土木施工學概要 |
高普考土木工程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考,土木工程類組考科專業度高,競爭人數相對較少。
高考資格 | 大學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工程與防災科技、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工程資訊、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土木與防災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公共工程、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技術、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交通工程與管理學系工程組、地球科學、地質、地質科學、防災科技、坡地防災及水資源工程、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軍事工程、海洋、海洋科學、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海洋環境資訊、航空測量、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測量、資源工程、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營建技術與管理、營建科技、營建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科學、環境設計、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防災設計、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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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資格 | 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
高普考土木工程工作內容
分發單位 | 內政部營建署、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縣市政府工務局、環保局、水利局、經濟部水利署、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機關、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等中央及各級地方政府所屬單位、學校,也可能分發到鄉鎮市區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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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質 | 辦理工程查核、督導、進度控管、水土保持計畫審查等管理業務,雨、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等相關工作(包含規劃設計、工務行政及現場監造),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工程專案管理、農地重劃區相關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等土木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工作,實際之工作內容仍應由機關視業務推動需要指派之。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高普考薪水待遇»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