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職業安全衛生業務考試科目/職安衛業務工作內容與分發
郵局戮力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並遵守政府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及其他有關之規定。在充分掌握作業環境與作業活動特性下,致力消除職場上之危害及有礙健康之風險,以達持續改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績效。專業職(一)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要為相關業務或郵政業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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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工作內容
郵局專業職(一)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要負責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業務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分發範圍屬各級郵局地點,視業務需要設缺,分批分發錄用。
郵局職業安全衛生業務科目
專業職(一)職業安全衛生業務考試分為共同科目國文(短文寫作、閱讀測驗)、英文、郵政三法概要(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專業科目包括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概要、工業安全工程概要。筆試占總成績 70%;口試占總成績 30%。
| 類科 | 專業職(一)/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
|---|---|
| 共同科目 | 1.國文(短文寫作、閱讀測驗)及英文 2.郵政三法概要(採單選題,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 |
| 專業科目 | 3.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概要 4.工業安全工程概要 |
| 複試 | 口試 |
| 備註 | 共同科目「金融科技知識」內容包含:金融科技的發展演進、雲端運算、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生物辨識、支付、保險科技、存貸、募資、金融科技下的投資管理、純網銀與開放銀行、監理科技、資訊安全與風險管理、金融機構的數位轉型。 |
專業職(一)題型及方式
- 共同科目(1):國文(短文寫作、閱讀測驗)及英文(單選題)
- 共同科目(2):郵政三法概要(採單選題,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單選題)
- 專業科目:均為非選擇題(非選擇題題型依各專業類科科目性質而定,包括申論題、問(簡)答題、填充題、計算題、圖表實作等)
郵局複試:口試
口試成績以 100 分計,口試就下列項目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資料進行綜合評分(無分項分數):
- 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 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 才識(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 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郵局職業安全衛生業務資格條件
報考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試用 6 個月,試用期間每滿 3 個月辦理試用考核(期中或期末)1 次,期中或期末考核成績未達 60 分者為不合格應予終止勞動契約。
| 項目 | 資格條件 |
|---|---|
| 學歷資格 | 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且已取得學位(畢業)證書者。 |
| 證(執)照 | 具有職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者。 |
| 年齡限制 | 不限。但依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 28 條規定:「65 歲以上勞工,雇主得以定期勞動契約僱用之。」 |
| 薪資待遇 |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薪水,請參閱«郵局薪水»。 |
| 綁約限制 | 試用期滿之翌日起,服務未滿 3 年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調其他各等郵局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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