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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一般金融考試科目
專業職(一)共同科目國文(短文寫作、閱讀測驗)及英文(單選題);郵政三法概要(採單選題,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單選題),專業科目均為非選擇題。第二試專業職(一)採口試。
類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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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金融 (專業職一) |
1.國文(含短文寫作)及英文 2.郵政三法概要(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註) |
1.會計學概要及貨幣銀行學概要 2.票據法概要 |
※註:「金融科技知識」內容包含:金融科技的發展演進、雲端運算、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生物辨識、支付、保險科技、存貸、募資、金融科技下的投資管理、純網銀與開放銀行、監理科技、資訊安全與風險管理、金融機構的數位轉型。
郵局複試:口試
口試成績以100分計,口試就下列項目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資料進行綜合評分(無分項分數):
- 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 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 才識(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 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郵局一般金融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 2.具備下列所列資格條件: (1)曾任國內外公民營銀行業務工作1 年以上具有證明,或具有下列任一項測驗合格證明(書): A.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B.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 C.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驗。 D.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 E.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F.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 (2)具有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證明,其有效期限,須於甄試榜示日仍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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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限制 | 不限。但依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28條規定:「65歲以上勞工,雇主得以定期勞動契約僱用之。」 |
郵局一般金融工作內容
分發單位 | 分發範圍屬各級郵局地點,視業務需要設缺,分批分發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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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質 | 儲匯相關業務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郵局薪水»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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