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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人員評測科目/領隊人員評測科目及成績計算方式

華語及外語導遊領隊人員第一試筆試,答題類型均為選擇題,外語導遊人員第二試口試。各科目平均成績為評量測驗總成績,滿60分為及格,外語導遊人員類科口試以各口試委員評分之平均成績為評量測驗總成績,滿60分為及格。

快速導覽目錄

導遊領隊評測方式

  1. 華語導遊人員、華語領隊人員、通用制及專用制外語領隊人員測驗類科均採筆試方式行之。
  2. 通用制外語導遊人員及專用制外語導遊人員測驗類科採筆試與口試二種方式行之,筆試及格者,始得參加口試,筆試及格資格不予保留。但依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十五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其筆試應測科目均免測者,得逕行參加口試。

導遊人員評測科目

華語導遊人員應測專業科目 3 科;通用制外語導遊人員應測專業科目 3 科、外國語科目 1 科;專用制外語導遊人員應測專業科目 1 科、外國語科目 1 科。參加評量測驗當年度前 3 年內領有考試院及格證書,或經外語類科通用制或華語類科評量及格 3 年內者,參加外語類科通用制評量測驗,其筆試外國語以外科目得予免測。

通用制導遊人員

報名類別 應測科目
華語導遊人員
  1. 導遊執業實務(包括導覽解說、旅遊安全與緊急事件處理、觀光心理與行為、航空票務、急救常識、國際禮儀)
  2. 導遊執業法規(包括觀光行政與法規、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現況認識)
  3. 觀光資源概要(包括臺灣歷史、臺灣地理、觀光資源維護)
外語導遊人員
  1. 導遊執業實務(包括導覽解說、旅遊安全與緊急事件處理、觀光心理與行為、航空票務、急救常識、國際禮儀)
  2. 導遊執業法規(包括觀光行政與法規、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現況認識)
  3. 觀光資源概要(包括臺灣歷史、臺灣地理、觀光資源維護)
  4. 外國語(英語、日語、韓語、越南語、馬來語等 5 種語言)

專用制導遊人員

報名類別 應測科目
外語導遊人員
  1. 導遊執業實務及法規(包括導覽解說、旅遊安全與緊急事件處理、觀光心理與行為、航空票務、急救常識、國際禮儀、觀光行政與法規、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現況認識)
  2. 外國語(日語、韓語、越南語、馬來語及等 4 種語言)

領隊人員評測科目

華語領隊人員應測專業科目 3 科;通用制外語領隊人員應測專業科目 3 科、外國語科目 1 科;專用制外語領隊人員應測專業科目 1 科、外國語科目 1 科。

通用制領隊人員

報名類別 應測科目
華語領隊人員
  1. 領隊執業實務(包括領隊技巧、航空票務、急救常識、旅遊安全與緊急事件處理、國際禮儀)
  2. 領隊執業法規(包括觀光法規、入出境相關法規、外匯常識、民法債編旅遊專節與國外定型化旅遊契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現況認識)
  3. 觀光資源概要(包括世界歷史、世界地理、觀光資源維護)
外語領隊人員
  1. 領隊執業實務(包括領隊技巧、航空票務、急救常識、旅遊安全與緊急事件處理、國際禮儀)
  2. 領隊執業法規(包括觀光法規、入出境相關法規、外匯常識、民法債編旅遊專節與國外定型化旅遊契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現況認識)
  3. 觀光資源概要(包括世界歷史、世界地理、觀光資源維護)
  4. 外國語(英語、日語、韓語等 3 種)

專用制領隊人員

報名類別 應測科目
外語領隊人員
  1. 領隊執業實務及法規(包括領隊技巧、航空票務、急救常識、旅遊安全與緊急事件處理、國際禮儀、觀光法規、入出境相關法規、外匯常識、民法債編旅遊專節與國外定型化旅遊契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現況認識)
  2. 外國語(日語及韓語等 2 種)

導遊領隊評量測驗及格標準

報名類別 成績計算方式
導遊人員 依交通部觀光署「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十九條規定:
  1. 華語導遊人員類科以各科目平均成績為評量測驗總成績,滿 60 分為及格。但應測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視為零分。
  2. 外語導遊人員類科筆試以各科目平均成績滿 60 分為及格。但應測科目有一科目成績為零分或外國語科目成績未滿 50 分者,均不予及格。部分科目免測者,以外國語科目成績滿 60 分為及格。缺考之科目,視為零分。
  3. 外語導遊人員類科口試以各口試委員評分之平均成績為評量測驗總成績,滿 60 分為及格。
領隊人員 依交通部觀光署「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十九條規定:
  1. 華語領隊人員類科以各科目平均成績為評量測驗總成績,滿 60 分為及格。但應測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視為零分。
  2. 外語領隊人員類科以各科目平均成績為評量測驗總成績,滿 60 分為及格。但應測科目有一科目成績為零分或外國語科目成績未滿 50 分者,均不予及格。部分科目免測者,以外國語科目成績為評量測驗總成績,滿 60 分為及格。缺考之科目,視為零分。

導遊人員評量免測外國語能力認定基準

語言別 聽讀能力
英語
  • 新版多益(945 分)
  • 全民英檢 GEPT(閱讀、聽力項目高級)
  • 全球英檢(閱讀、聽力項目 C1 級)
  • 托福紙筆 ITP(總分 627 分)
  • 托福網路 iBT(總分 95 分)
  • 雅思 IELTS(總分 7 級分)
  • 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C1 級)
  • 外語能力測驗 FLPT(聽力、用法、字彙與閱讀總分 240 分)
日語
  • 日本語能力試驗 JLPT(N1 級)
  • J.TEST 實用日本語檢定(準 B 級)
  • TOP J實用日本語運用能力試驗(上級 C)
  • 外語能力測驗 FLPT(聽力、用法、字彙與閱讀總分 240 分)
韓語 韓國語文能力測驗 TOPIK II(6 級)
法語
  • 法語鑑定文憑 DELF/DALF(DALF C1 級)
  • 法語能力測驗 TCF(500 分 C1)
  • 外語能力測驗 FLPT(聽力、用法、字彙與閱讀總分 240 分)
德語
  • 歌德學院德語檢定測驗(C1 級)
  • 德福考試 TestDaF(閱讀、聽力項目 TDN 4 級)
  • 外語能力測驗 FLPT(聽力、用法、字彙與閱讀總分 240 分)
西班牙語
  • 西班牙語檢定考試 DELE(Nivel C1 級)
  • 西語職場能力檢定 esPro BULATS(閱讀、聽力項目 C1)
  • 外語能力測驗 FLPT(聽力、用法、字彙與閱讀總分 240 分)
泰語
  • 泰國語文檢定 TP-TFL(TH3)
  • 泰語能力檢定 CU-TFL(閱讀、聽力項目 Superior)
越語
  • iVPT 國際越南語認證(總分 240 分,C1 高級)
  • 國際越南語能力認證檢定(5/6 C1)
義大利語
  • CELI 義大利文檢定考試(Livello C1 CELI 4)
  • CILS 義大利文檢定考試(Livello TRE-C1)

領隊人員評量免測外國語能力認定基準

語言別 聽讀能力
英語
  • 新版多益(785 分)
  • 全民英檢 GEPT(閱讀、聽力項目中高級)
  • 全球英檢(閱讀、聽力項目 B2 級)
  • 托福紙筆 ITP(總分 543 分)
  • 托福網路 iBT(總分 72 分)
  • 雅思 IELTS(總分 5.5 級分)
  • 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B2 級)
  • 外語能力測驗 FLPT(聽力、用法、字彙與閱讀總分 195 分)
日語
  • 日本語能力試驗 JLPT(N2 級)
  • J.TEST 實用日本語檢定(C 級)
  • TOP J 實用日本語運用能力試驗(中級 B)
  • 外語能力測驗 FLPT(聽力、用法、字彙與閱讀總分 195 分)
法語
  • 法語鑑定文憑 DELF/DALF(DELF B2 級)
  • 法語能力測驗 TCF(400 分 B2)
  • 外語能力測驗 FLPT(聽力、用法、字彙與閱讀總分 195 分)
德語
  • 歌德學院德語檢定測驗(B2 級)
  • 德福考試 TestDaF(閱讀、聽力項目 TDN 3 級)
  • 外語能力測驗 FLPT(聽力、用法、字彙與閱讀總分 195 分)
西班牙語
  • 西班牙語檢定考試 DELE(Nivel B2 級)
  • 西語職場能力檢定 esPro BULATS(閱讀、聽力項目 B2)
  • 外語能力測驗 FLPT(聽力、用法、字彙與閱讀總分 19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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