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務公司航運管理考試科目及航運管理工作內容
航運管理類科負責辦理招商、管理、業務、行政等事宜,以及港區安全、防護等相關事項,確保運作順暢及船席指泊調度、港區資料統計、碼頭巡查等業務,精密管理與維護港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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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務公司航運管理工作內容
臺灣港務公司航運管理均採「分區錄取及分發」方式辦理。正取人員於分發進用後,3 年內不得申請調動錄取之港口別,薪資請參閱«港務公司薪水»,航運管理工作內容包括:
- 辦理招商、管理、業務、行政等相關事宜及其他交辦事項。
- 辦理碼頭巡查、棧埠裝卸管理、旅客通關等相關事宜及其他交辦事項;於港區現場工作。
- 辦理港區監控輪值、緊急事件及災害事故通報等相關事宜及其他交辦事項。
港務公司航運管理考試科目
甄試方式: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成績滿分以 100 分計),依與工作相關構面進行綜合評分。
師級/航運管理應考資訊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性別不拘、年齡不限。
| 類科 | 師級/航運管理 |
|---|---|
| 資格條件 (具備其一) |
|
| 共同科目 | 作文與國文測驗 |
| 專業科目 |
|
| 複試(口試) | 依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評分。 |
| 進用規定 | 正取人員於分發進用後,3 年內不得申請調動錄取之港口別。 |
員級/航運管理應考資訊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性別不拘、年齡不限。
| 類科 | 員級/航運管理 |
|---|---|
| 資格條件 |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共同科目 | 作文與國文測驗 |
| 專業科目 |
|
| 複試(口試) | 依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評分。 |
| 進用規定 | 正取人員於分發進用後,3 年內不得申請調動錄取之港口別。 |
港務航運管理缺額人數
師級航運管理缺額人數
| 年度/類科 | 正取人數 | 備取人數 | |
|---|---|---|---|
| 114年 | 航運管理 | 2 | 4 |
| 113年 | 航運管理 | 3 | 3 |
| 112年 | 航運管理 | 2 | 1 |
員級航運管理缺額人數
| 年度/類科 | 正取人數 | 備取人數 | |
|---|---|---|---|
| 114年 | 航運管理 | 20 | 19 |
| 113年 | 航運管理 | 16 | 11 |
| 112年 | 航運管理 | 19 | 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