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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業務考試科目
台糖筆試區分「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筆試命題相當高中(職)程度,採選擇題(單、複選)及非選擇題,第二試(口試)。
類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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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 | 國文(公文寫作)及英文(英翻中) | A.民法概要(總則、債及物權) B.商業概論 |
台糖口試
第二試(口試)成績以100分計,未達60分(含缺考)者,不予錄(備)取,口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評分。
- 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 言辭(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 才識(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工作適應性)。
台糖業務資格條件
台糖招考年齡不限;若應考人未滿18歲者(年齡之計算,以考生報名日期為準),須檢具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未檢具或相關報名資料缺漏者,視同資格不符,應考人及法定代理人不得異議。報考「身心障礙組」者,依網路報名程序上傳至錄取名單公告日仍為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
學歷條件 |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高中(職)以上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 2.證照條件:汽車(普通小型車)或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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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業務工作內容
第二試合格者依各類別之錄取名額,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並依志願分發至服務單位,餘均列為備取。「工作地點」均以單位所在地敘明,報考者如獲錄取,應接受台糖公司視實際業務需要分發或調至人力需求之地點工作。
錄取分發 | 錄取人員之分發以一次為限(以台糖公司書面通知為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分發、更改類別或保留資格,備取遞補者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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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組 工作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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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 工作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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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日文) 工作性質 |
日本及其他地區蘭花巿場銷售拓展、客戶服務及市調相關工作。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台糖薪水»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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