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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國中教師甄試科目

筆試考【教育專業科目】及【學科專業科目】二科,均為選擇題型;報考雙語教學專長類科之學科專業科目以中文及英語命題。

類科 應試科目
本土語-閩南語 1.教育專業科目;2.學科專業科目
國文 1.教育專業科目;2.學科專業科目
英文 1.教育專業科目;2.學科專業科目
數學 1.教育專業科目;2.學科專業科目
生物 1.教育專業科目;2.學科專業科目
理化 1.教育專業科目;2.學科專業科目
公民與社會 1.教育專業科目;2.學科專業科目
生活科技 1.教育專業科目;2.學科專業科目
健康教育 1.教育專業科目;2.學科專業科目
特殊教育 身心障礙 1.教育專業科目;2.學科專業科目
資優數學 1.教育專業科目;2.學科專業科目
資優理化 1.教育專業科目;2.學科專業科目
專任輔導 1.教育專業科目;2.學科專業科目
雙語教學 生活科技 1.教育專業科目;2.學科專業科目

國中教甄複試

  1. 一般類科及雙語教學專長類科教師:【試教】及【口試】二科。
  2. 專任輔導教師:【試教暨口試】及【個案諮商演練】二科。
  3. 報考雙語教學專長類科之應考人員須以中、英雙語進行試教。

※口試內容包含學歷、經歷、教育理念、班級經營、教學知能、表達能力、儀容舉止、行政管理及教育重大議題等。

教師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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