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心理師考試科目,考試成績滿60分及格
臨床心理師考科共計六科,考試題型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考試及格方式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60分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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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心理師考試科目
臨床心理師考試應試科目共計6科,考試科目包括臨床心理學基礎、臨床心理學總論(一)、臨床心理學總論(二)、臨床心理學特論(一)、臨床心理學特論(二)、臨床心理學特論(三)。考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 類科 | 應試科目 |
|---|---|
| 專技高考 臨床心理師 |
1.臨床心理學基礎 2.臨床心理學總論(一)(包括偏差行為的定義與描述、偏差行為的成因) 3.臨床心理學總論(二)(包括心理衡鑑、心理治療) 4.臨床心理學特論(一)(包括自殺之心理衡鑑與防治、暴力行為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物質濫用與依賴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性格與適應障礙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 5.臨床心理學特論(二)(包括心智功能不全疾病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精神病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兒童與青少年發展障礙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 6.臨床心理學特論(三)(包括飲食障礙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精神官能症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壓力身心反應與健康行為) |
臨床心理師成績計算
- 本考試及格方式,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60分及格。
- 前項應試科目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 本考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司法心輔員/心測員考試
專業實踐與社會貢獻
協助司法機關辦理心理測驗、行為評估與心理輔導,運用心理學專業,促進司法正義與社會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