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更好的用戶體驗,本網站使用Cookie分析和其它追蹤。當您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Cookie技術支援。若您不同意Cookie的存取,可透過瀏覽器的設定選擇拒絕接受Cookie。
更多資訊請參閱《公職王會員服務條款暨隱私權聲明》。

臨床心理師考試科目,考試成績滿60分及格

臨床心理師考科共計六科,考試題型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考試及格方式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60分及格。

快速導覽目錄

臨床心理師考試科目

臨床心理師考試應試科目共計 6 科,各科目考試時間均為 2 小時, 全部 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其中測驗式試題每 題均為單一選擇題。

類科 臨床心理師
應試科目
  1. 臨床心理學基礎
  2. 臨床心理學總論(一)(包括偏差行為的定義與描述、偏差行為的成因)
  3. 臨床心理學總論(二)(包括心理衡鑑、心理治療)
  4. 臨床心理學特論(一)(包括自殺之心理衡鑑與防治、暴力行為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物質濫用與依賴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性格與適應障礙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
  5. 臨床心理學特論(二)(包括心智功能不全疾病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精神病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兒童與青少年發展障礙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
  6. 臨床心理學特論(三)(包括飲食障礙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精神官能症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壓力身心反應與健康行為)
及格方式 考試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 60 分為及格標準,總成績的計算方式為將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若應試科目中有任何一科成績為零分,或因缺考而以零分計算者,均不予及格。

專業實踐與社會貢獻

協助司法機關辦理心理測驗、行為評估與心理輔導,運用心理學專業,促進司法正義與社會安定。

«立即前往報名»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