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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供運銷考試科目
共同科目二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為是非題、單選題、複選題;專業科目為是非題、單選題、複選題。
職等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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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職等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
農業政策與農業概論 |
九職等以下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
1.企業管理 2.農產運銷 |
共同供運銷資格條件
職等 | 資格絛件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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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職等 | 1.碩士以上學位者。 2.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二年以上;或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二年以上者。 3.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四年以上;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四年以上者。 4.高等考試及格者。 5.普通考試以上及格,並曾任有關機關相當委任以上職務四年以上者。 |
九職等 |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一年以上;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一年以上者。 3.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二年以上;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二年以上者。 |
十職等 | 1.專科以上畢業者。 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一年以上;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一年以上者。 |
十一職等 |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
共同供運銷相關證照
十一職等職缺免證照、十職等以上類別以一張證照為限,相關證照之限制由出缺農會自行訂定並公告之,亦可於中華民國農會網站「考試專區」查詢。 保險業務類別應具相關證照如下:
- 禮儀師。
- 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
- 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普通大貨車駕照。
- 堆高機操作技術士。
- 防火管理人員。
- 農藥管理人員。
- 米穀檢驗人員。
- 蔬果農藥殘毒快速檢驗人員。
- 茶葉感官品評專業人才能力鑑定合格證書-初級。
共同供運銷工作內容
錄取方式 | 錄取人員由員額出缺農會視業務需要及職缺自榜示日起 3 個月內依總成績高低依序進用並通知,若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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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質 | 農產品倉儲、加工及運銷、農業生產資材與會員生活用品之供銷及服務。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 «農會薪水待遇»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