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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業務考試科目

共同科目二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為是非題、單選題、複選題;專業科目為是非題、單選題、複選題。

職等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八職等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農業政策與農業概論
九職等以下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1.貨幣銀行學
2.會計學

信用業務資格條件

職等 資格絛件限制
八職等 1.碩士以上學位者。
2.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二年以上;或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二年以上者。
3.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四年以上;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四年以上者。
4.高等考試及格者。
5.普通考試以上及格,並曾任有關機關相當委任以上職務四年以上者。
九職等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一年以上;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一年以上者。
3.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二年以上;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二年以上者。
十職等 1.專科以上畢業者。
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一年以上;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一年以上者。
十一職等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信用業務相關證照

十一職等職缺免證照、十職等以上類別以一張證照為限,相關證照之限制由出缺農會自行訂定並公告之,亦可於中華民國農會網站「考試專區」查詢。 信用業務類別應具相關證照如下:

  1. 人身保險業務員。
  2. 財產保險業務員。
  3. 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
  4.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5. 風險管理基本能力。
  6. 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
  7. 存匯相關訓練證照(需二年內取得,訓練時數需16小時以上)。
  8. 防治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測驗及格證明。

信用業務工作內容

錄取方式 錄取人員由員額出缺農會視業務需要及職缺自榜示日起 3 個月內依總成績高低依序進用並通知,若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
工作性質 存款、放款及農貸轉放等信用業務。
錄取薪資 請參閱 «農會薪水待遇»
備註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農漁會信用部的業務範圍相較於銀行單純,主要為存款及放款業務,依「農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農會信用部經營之業務如下:

  1. 收受會員及會員同戶家屬之活期、定期、儲蓄及支票存款。
  2. 辦理會員及會員同戶家屬之放款。
  3. 受政府機關及銀行委託代放款項。
  4. 會員從事農業產銷所需設備之租賃。
  5. 國內匯兌。
  6. 受託代理收付款項。
  7. 受託代理鄉鎮(市)公庫。
  8. 出租保管箱。
  9. 其他經財政部核准辦理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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