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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巡防科甲組考試科目
警專考試命題範圍,依據現行教育部公布之高級中學課程標準所列之主要概念為原則,並依各考科之測驗目標設計試題,但非以課本內容為限。
科別 | 應試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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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巡防科 | 1.國文(含作文);2.數學甲;3.物理與化學;4.英文 |
各科(國文作文部分除外)均採電腦閱卷選擇題,區分為單選題、多重選擇題兩類。單選題未作答者不給分,答錯者不倒扣。多重選擇題每題5個選項各自獨立其中至少有1個選項是正確的,每題皆不倒扣,5個選項全部答對得該題全部分數,只錯1個選項可得一半分數,錯2個或2個以上選項不給分。
海洋巡防科甲組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25歲以下,品貌端正、體格健全、身家清白,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學歷條件 | 高中(職)畢業或符合報考專科同等學力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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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限制 | 男性須達165公分,女性須達160公分;原住民男性須達163公分,女性須達158公分。 |
報考限制 | 具有下列身分之一者,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請附單位主官證明正本,得暫准予報名,入學時須補驗退伍令正本;惟報名時未取得退伍令,依教育部訂頒「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優待辦法」第6條規定,不得享加分優待。 2.各軍警院校學生因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 3.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未滿8年。 4.曾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等裁定或受罰鍰、沒入、停止營業及勒令歇業等裁處。 |
初試(筆試)達合格標準之考生,應於複試日之前(至少前10至14日以上),請攜帶警專學校寄發之「招生複試體格檢查表」,至簡章表列之其中任何一所指定受檢醫院接受體格檢查(費用由考生自行負擔),體格檢查項目請參閱«警專體格檢查項目與標準»。
海洋巡防科畢業生未來工作特性與內涵
(一)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海洋巡防科畢業學生,經水上警察特考及格後,分發海巡機關擔服海域巡防工作,其中,航海組:負責船艇駕駛、航儀操作、通訊聯繫及其他共同海巡任務之執行;輪機組:負責船艇艙面以下主、副機操作、保養、維修及其他共同海巡任務之執行,工作性質採24小時輪值方式執勤(包括值班、備勤、守望、巡邏、檢查等勤務),主要從事海上查緝走私、非法入出國、犯罪調查、海難救助、海洋災害救護、漁業巡護及漁業資源維護、海洋環境保育、海上交通秩序之管制及維護等工作。
- 依各海巡單位轄區勤務規劃,晝夜輪替執行海上巡防艦艇巡邏工作,以遏阻海上犯罪、走私、偷渡等非法情事。
- 執行可疑船艇登臨、查艙等檢查工作,並執行查緝走私槍械、毒品、農漁畜產品與查緝偷渡等專案勤務工作。
- 對於海域內違法捕魚事件進行取締、蒐證並函送主管機關;執行威力掃蕩勤務驅離大陸漁船越界捕魚,必要時,沒入漁具、漁貨。
- 從事海上犯罪調查工作,並依權責移送相關主管機關辦理。
- 海難事件發生時,執行第一線海難搜索救助工作,遇有漁船失聯,執行協尋工作。
- 依年度規劃執行北太平洋、中西太平洋、印度洋漁業巡護工作。
- 從事海洋污染事件之取締、蒐證與移送主管機關等工作。
(二)海巡人員職司海域執法、海事服務與海洋事務工作,以不畏風浪之奉獻精神從事服務工作,必要時,更須從事驅離、取締、沒入等強制作為,以達成海巡任務,歡迎肯犧牲奉獻、熱衷海上冒險犯難工作之有志青年男女,踴躍報名,投入海巡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