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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技師考試科目,以全程到考人數前16%決定及格標準

專技食品技師高考涵蓋6科目,所有科目都以申論式試題為主,及格方式以全程到考人數前16%決定及格標準。總成績達50分且無任一科為零分者為及格。

食品技師考試科目

食品技師應試科目共計6科,試題題型,均採申論式試題。

類科 應試科目
高考食品技師
  1. 食品衛生安全與法規
  2. 食品加工學
  3. 食品分析與檢驗
  4. 食品微生物學
  5. 食品工廠管理
  6. 食品化學

食品技師成績計算

食品技師考試: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規則第10條規定:

  1. 考試以各類科應試科目總成績滿60分為及格。但及格人數未達各類科全程到考人數16%者,按全程到考者總成績高低順序,以排名前16%、總成績達50分且無任1科為零分者為及格,並以及格者最後一名之總成 績為及格標準。
  2. 考試各類科考試應試科目有1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及格。
  3. 第1項全程到考人數16%之計算結果有小數者,一律進位取其整數。
  4. 考試各類科應試科目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部分科 目免試者亦同。缺考之科目,視為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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